大明資本家

第二十四章 我知道你們家情況[第2頁/共3頁]

李飛白道:“我乞假返來辦件事!”

裡長亦就是一鄉之長。在大明朝,裡長還不是由縣令任命,隻要納的糧是全鄉最多的便是,並不屬於衙門裡的吏員。說白了,他實在也是百姓,跟彆的百姓冇甚麼辨彆,本該跟彆的百姓守望互助纔對。可常常裡長們為了本身的好處,幫著苛吏魚肉百姓。

李飛白懶得理睬,走到四個手持木棍的衙役前,推開一個擋在身前的衙役,直走到李大寧麵火線停下腳步,施了一禮,道:“爹,我返來了!”又把癱坐在地上的母親扶起來,道:“娘,孩兒返來遲了,讓你刻苦了。”

李飛白道:“我去服徭役,裡老讓我去寅賓館聽差,恰好鎮撫大人負了傷,我就替鎮撫大人治好了傷。縣令大人見我另有些手腕,讓我照看鎮撫大人。這兩天我見鎮撫大人的傷好的差未幾了,就跟鎮撫大人告了個假。”

李飛白笑道:“爹,你彆聽他瞎扯,我真的是乞假返來的。”

李大寧正跟催糧的對峙,算是把步快班頭獲咎死了,衙門裡當差的是一家,一家人哪有不幫一家人的事理。他更加擔憂起兒子來,彷彿已看到兒子被衙役們當場打死的慘狀,問道:“你如何這麼不聽話,幾個月都熬不了,這纔去幾天就跑返來了!”

蔣國賢也不信李飛白是乞假返來的,他身為裡長,每年安排徭役是分內的事,李飛白如果逃返來的,隻怕會連累到本身,當即問道:“你跟誰告的假?”

李飛白最恨的就是這一種人,不想著如何幫百姓好,儘想著如何坑害百姓,也就對其冇有好感,道:“跟鎮撫大人告的假,要不你去問問他?”

服均徭其間逃竄,這罪說大不大,說小不小。說小,能夠交錢頂罪,也可判戴枷示眾五至旬日,以示獎懲。說大,最多也就是杖責三十至一百棍,與彆的罪過比起來,底子不算甚麼。量刑的大小,主如果看當官的歡暢不歡暢,歡暢就判小罪,不歡暢就判大罪。雖說大罪也就杖責三十至一百棍,可駕不住有的衙役手黑,你錢給的不到位,他幾棍都能把你給打殘疾了。

蔣國賢平是在王屋鄉這塊地界也是威風慣了的人物,哪能受此挑釁,道:“你為甚麼不跟裡老乞假,而要跟鎮撫大人乞假。小小年紀,說個大話都不會。來人,把這個逃徭役的抓起來,送到縣裡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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