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文魁

第二十七章 入理不如入情[第3頁/共4頁]

“林延潮,你有幾分辯才,但不要覺得捧了本官,本官就會信你。你們林家訴大娘犯了七出,事理又在那裡?”

林延潮道:“回老父母的話,祖父雖已將大娘逐出本家,但疇昔還是我的長輩,有些話我若當堂直言,則對長輩不敬,但如果不說,對於祖父則是不孝。”

大娘聽了抬開端,前麵說她的時候,她強加抵賴,但是說到這裡時,她倒是暴露慚愧之色。看得出她對大伯,這份伉儷之情還是有的。公然還是入情比入理,更能感動聽心。

“民婦林謝氏不成不答。”周知縣開口道。

周知縣對林延潮道:“依大明律,公公或丈夫毆妻至折傷,此乃義絕之狀,本官能夠強判伉儷仳離,並究查夫家之過,你有何貳言?”

這。這。林延潮也是愣住了,他也冇推測這一步,莫非本身最後那一番詰責,令大娘知己發明?

謝總甲垂下道:“侯在衙門外,被丈人和其夫毆打,心身居傷,不肯見人。”

說到這裡,周知縣眉頭一皺了,訟師可一貫不受官府待見。

而內裡的百姓,都是哈哈大笑。

林延潮涓滴也冇有鎮靜之色,但也冇有開口辯駁。

啪!

說到最後一句,林延潮當下對道:“老父母在上,門生已是問的明白了,至於如何斷罪,請你示下。”

“小民另有證人,是鄰裡!”謝總甲氣勢又足了三分。

“也有六七天,二三天不止。我親耳聽到。”那婦人趕緊改口道。

大娘咬牙切齒道:“好吧。民女曉得了。”

林延潮毫不躊躇轉過身去道:“回老父母,伯母不答。”

“那是淤久成傷,以往我隔個四五天,就聽到你祖父毆打謝娘子。”那婦人強自辯道。

“小民不敢。”謝總甲盜汗滴落,當下回到原處。

“敢問是間隔四五天嗎?”

林延潮道:“但是當初祖父打了一掌,已是過了快一個月,這麼好久淤青未退,莫非是祖父曾練過鐵砂掌不成?”

周知縣點點頭道:“此也不算過分。”

普通案子周知縣這時候便能夠結案了。但周知縣冇有,不是方向林家,隻是想看看林延潮的本領如何。

狀詞唸完,周知縣臉上看不出喜怒來,而對著堂下的謝總甲問道:“你女兒安在?”

“我說要離,隻是說說的,我隻是想你們,能夠稍稍讓著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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