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文魁

第二十七章 入理不如入情[第1頁/共4頁]

證人果然是洪山村的人,好似是妙峰村嫁到洪山村的婦人,不過也確切是鄰裡。這鄰裡當下一五一十控告,林高著,大伯常日如何刻薄媳婦。

而內裡的百姓,都是哈哈大笑。

“我說要離,隻是說說的,我隻是想你們,能夠稍稍讓著我一點。”

林延潮走向大娘問道:“既是官府還未下斷詞,你還是我的伯母,但我有幾句話問你?”

林延潮也明白,這場仳離爭產的官司,本身能不能打贏,就是判七出還是義絕上。判義絕,大娘便能夠如願以償拿到那五畝嫁奩田,林高著還要因毆媳,遭到懲罰。如果是七出,大娘就甚麼都拿不到了。

“那麼這大娘臉上的淤青,確切是我祖父打的?”

“縣尊老爺,真彼蒼啊!”謝總甲不由跪下,這話但是發自內心。

林延潮毫不躊躇轉過身去道:“回老父母,伯母不答。”

既是大娘不出口否定,上麵的事就輕易多了。

“那是淤久成傷,以往我隔個四五天,就聽到你祖父毆打謝娘子。”那婦人強自辯道。

一旁圍觀的百姓,這時候也是明白了情由,對著大娘指指導點。謝總甲低下頭,暴露懊喪的神采。

周知縣點點頭道:“此也不算過分。”

“都是爹媽生的,就算是娶進門的媳婦,也是彆人家心頭肉啊!”

林延潮道:“回老父母的話,祖父雖已將大娘逐出本家,但疇昔還是我的長輩,有些話我若當堂直言,則對長輩不敬,但如果不說,對於祖父則是不孝。”

見證人亂了方寸,謝總甲也是急了上前道:“老父母在上,不管如何說,林高著這廝,毆我女兒不假,僅這一點便可斷義絕。”

周知縣判詞還冇寫完,哪知大娘一頭奔到堂外,對林高著,大伯二人咚咚地叩首哭著道:“爹,我錯了,相公,我錯了,以往都是我的錯了。”

“也有六七天,二三天不止。我親耳聽到。”那婦人趕緊改口道。

大娘罵道:“你算甚麼,你叫我答,我就答?”

“我不想離,我想回家,我要延壽!我要延壽!”

說到最後一句,林延潮當下對道:“老父母在上,門生已是問的明白了,至於如何斷罪,請你示下。”

周知縣道:“你既不說話,本官就當你詞窮,你若替祖父認罪,本官可容情輕判如何?”

謝總甲垂下道:“侯在衙門外,被丈人和其夫毆打,心身居傷,不肯見人。”

謝總甲道:“請老父母,斷二人義絕,林產業還我女兒的五畝嫁奩田,另究查林高著毆打我女兒之罪,剝去役職下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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