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望族

第二十九章 浮雲富貴(三)[第1頁/共4頁]

三房老太爺忙道:“朝廷律法規定,‘交爭地步,官憑契書’,本是真金白銀買賣,不過比市道上代價低些,怎就成了侵犯族人財產?”

冇有人先開口,隻要沈舉人“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惡狠狠地望向三房與九房諸人,麵上再無半點溫文儒雅。

宗房大老爺躬身道:“理應如此,無端方不成周遭,如果族中放縱罪過,那百年沈家的清名也不消要了。”

沈江的三處的買賣金額是一萬兩,九房雖是四周財產,可因九房冇銀錢,以是這四周不過彆院與偏僻鋪麵,破鈔了不過幾千兩,倒是九房抵押了幾處財產才湊齊的;三房接辦的是兩處大田莊與兩處旺鋪,破鈔了三萬餘兩。這銀子,莫非就打水漂?

不等他收完,族長太爺冷聲道:“你另有臉說,屈氏三十年前嫁入沈家,壓箱銀子不過一千兩,我倒是不曉得她竟能購置上萬兩的財產。平素她眼皮子淺,從公中沾個三瓜兩棗的,念在她給你生兒育女的份上,也無人與之計算。這回倒是攛掇你奪人財產,此等不賢婦人,不堪為婦,不堪為母,讓她去家廟為後代祈福去吧。”

眾族長聞言,齊刷刷望向沈理。

老爺子擲地有聲,並冇有給沈江其他挑選。

族長太爺也未幾問,起家舉著柺杖,狠狠地抽到沈江背上。沈江一個趔趄,歪倒在地,臉上暴露駭色。族長太爺的柺杖已經雨點般的落下,沈江亦不遁藏,隻堆萎在地上,咬牙受著。

且看他如何措置,沈江但是族長太爺嫡子,莫非他還真的要“送子入官”不成?

可如果不有二話,族長連親兒子都舍了,對於他們這些族人焉能包涵?

“族議?怎議?”沈舉人失了平素的淡定,漲紅的臉道:“莫非族長也感覺三房與九房說的對?就如許朋分孫氏嫁奩?”

沈舉人本已絕望的臉上終究暴露幾分但願,顫聲道:“大伯……”

族長太爺黑著臉道:“律法是規定田產膠葛以‘官憑契書’為準,可還規定了以買賣之名劫奪彆人財產者流!陳永善是何人,說的好聽是四房姻親,說的直白不過是給四房打理外務的管事,焉能有資格措置孫氏私產?明知不鐺鐺,還用心買賣者,不是劫奪財產是甚麼?”

族長太爺隻掃了沈舉人一眼,便對世人道:“孫氏嫁入沈家二十餘年,孝敬賢能,憐貧惜弱,多有善行,冇有半點錯處,堪為沈門賢婦。得此等婦報酬婦,是我沈家幸事。現在孫氏骸骨未寒,留下萬貫嫁財,就要被吃肉喝血?如果冇有公道,曰後那個還敢將女兒嫁入沈家?沈家女兒又如何有臉麵出門?敢壞我沈家百年清譽者,既是沈家之大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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