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首相

第一百二十八章 君子不言利之說誤國害人至甚[第2頁/共3頁]

“陳侍郎,你扯遠了吧?說詳細的!”趙貞吉不悅地提示道。他因兼掌都察院,也插抄本日朝議。

劉體乾拱手道歉,拉了拉高拱的袍袖,走到一旁,低聲說:“玄翁,本日無妨說出本相:實在,當年鬆江的稅銀,都是當場輸徐府,再由都城的徐府鑄銀繳部。當時聽玄翁一說要列單,覺得是玄翁聞知此事,要清查。”

高拱既吃驚又迷惑不解,看著劉體乾,很久才問:“他因何要如許做?”

“戶部、工部分設鈔關課稅,非新製,乃祖宗成例。”工部尚書朱衡辯白了一句,似是為了製止爭論,緊接著說,“本部奉旨題覆高閣老陳恤商事,當務之急是多給預付銀,以拯販子貧累。此後凡官府差委商戶采買貨色,必先預付非常之四,且半年以內當全額付出。”

劉體乾躲避著高拱的目光,冇有正麵迴應,隻是含混地說:“去歲已改正了。”

高拱心頭一熱,道:“喔,還是叔大思慮精密。”說罷,快步往文華殿走去。進了殿,世人皆已到齊,他坐在擺放在兩隻銅鶴之間的一把圈椅上,看也冇有看會場,就道:“錢法業已頒旨,新舊錢皆可用於貿易,而後服從民便,不得議來議去,徒增發急。故本日不再議錢法,專議恤商一節。戶部先說。”

出文淵閣正向北,過文華門,就是文華殿。今次奉旨朝議,即在此停止。幾天前朝會上,高拱代商陳情,皇上口諭,可集有司議奏對策。這也恰是高拱所想的。他想早日出台恤商行動,遂囑內閣書辦移司,召戶部、禮部、工部、都察院、太仆寺、光祿寺堂上官及各科都給事中,到此聚議。

走出文華殿,高拱叫住戶部尚書劉體乾:“子元,戶部不當隻知理田賦,水餉、陸餉,商稅、船稅、貨稅,要兼顧之。”他俄然臉一沉,“元年時,我就請戶部拿鬆江為例列個票據,迄今也未看到。”

高拱見無人說話,便總結道:“恤商,一則改製,一則肅貪;而戶部、工部所提恤商策,可為過渡期之體例。”他掃視一下世人,“諸公覺得然否?”見無人說話,他又道,“待奏明皇上,敕令各該衙門行之。”又慨然道,“朝議恤商,拿出對策當然首要,但不是唯一。朝議恤商本身,就是向商民宣示朝廷恤商之誠,興商之殷。盼商民聞朝廷之意,安居樂業,昂揚進取,繁華大明!”言畢,用力揮了一動手臂,“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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