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第一狗縣令

第41章 明律嚴苛!依法治國![第2頁/共3頁]

侯泰趕緊點了點頭。

朱標賣力分出一些大類。

明天,兩人已經在尚書房研討了一整天了。

起首,朱標將工部停止了一係列的大鼎新!

現在,刑部尚書,侯泰正滿臉焦灼的拿著羊毫,坐在朱標麵前。

這話說的,一點弊端都冇有!

畢竟,老工匠們幾近全能。

“工法?”

但話又說返來,是殺人犯不該死嗎?

朱元璋活了這麼多年,殺了一輩子的贓官!

乃至一些偏僻地區,世家們常常動用私刑,都讓人鼓掌喝采!

正如朱豪傑之前所說的那些話。

刑部的官員,比來這幾天但是忙的不成開交!

“對,另有私有財產法!”

在尚書房內。

也不派出官官相護的環境。

畢竟,這事兒本身之前也冇做過啊。

神馳著對將來的誇姣假想。

聽到這,侯泰點了點頭。

隻能說,法治比擬人治,相對來講要更好罷了。

隻要如許,才氣必然程度上的減少贓官。

除非讓那些被設定好了法度的機器人去辦理。

朱標也已經開端了打算起了一係列的鼎新。

想要人們守端方,起首,就要訂製明白的律法!

冇錯,家法也要算在內。

不竭思考。

侯泰也是一時候想不出來。

那法律另有甚麼存在的意義嗎?

在中原的當代,實在就跟阿三差未幾。

“當然了,話固然是這麼說,但是呢,該有的特權,偶爾還是要有一些的。”

起碼,人類到目前為止,還冇有發明一個更好的,能夠完整根絕贓官的一種戰略。

一座都會的市長,固然名義上是最大的官,但他除了市政廳裡那幾個官吏以外,誰也管不了。

一個縣城裡,縣令最大。

“這私有財產法,也就是說百姓們,或者是官吏們的私家財產,也需求專門設置成一大類彆!”

到了法院,法官該如何判就如何判!

從古至今,都冇人做過啊!

明天他想殺誰,隨便給那人扣上個殺人犯、強兼犯的帽子,然後派人給對方打死,最後死無對證!

老朱帶頭粉碎端方,手底下的人,在怕老朱,也不會遵循這個端方!

遲來的公理,還是公理嗎?

家法,不但是每個家屬內本身製定的法律。

一共分為:刑法、家法、商法。

特彆是那群權勢滔天的達官朱紫、世家大族們呢?

侯泰愣了一下。

然後由刑部的小吏們,來製定一些小類。

既然是人治社會,就必然免不了贓官橫行!

如果這天下的百姓,都能夠像朱元璋這般,僅憑本身思疑,便能夠取人道命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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