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既然無法阻止土地兼併,那就主動兼併土地![第1頁/共3頁]
“這屋子也觀光完了,如何?對本縣的地財產,感受如何啊?”
“雖說,這裡的百姓,每年的支出也很多。”
“利錢的話,隻要三成!”
以是,三成的利錢,在這個期間,那可真就是活菩薩了啊!
“一個具有三百畝地的地主,雇是三十小我,隻需求一個月,便可將統統耕地全數收割結束!”
“一些投機者,也會為了囤積房產、舉高房價,而將本身的後代們踢出本身的戶籍,給他們彆的立戶籍。”
可朱豪傑滿臉的無所謂。
“但說無妨。”
“我們都曉得,曆代王朝,根基上都亡於地盤兼併。”
你這一下子就本相畢露了!
朱元璋開口道:“你說你,搞這麼高的薪水,這沛縣縣城生長的這麼好。”
冇錯!
朱元璋直接傻眼了!
心想道,不愧是本身大孫子啊!
接著,他又皺眉道:“隻是,朱大人,咱有一點不明白。”
朱豪傑聞言,趕緊擺了擺手。
想到這,朱元璋點了點頭。
“就是這個代價啊……”
琉璃!
“本縣的錢莊呢,供應了底息存款。”
“本縣實施的,是大農場政策。”
這小子?!
朱豪傑聞言,點了點頭,道:“馬四爺。”
可關於這個題目,朱豪傑卻滿不在乎的擺了擺手。
他們內心不平衡了,不就不種地了嗎?
朱元璋的闡發並不無事理。
這個臭小子!
那些投機的販子們,情願贏利就賺去唄。
如此一來,那不管是地主,還是佃農,都不虧啊!
屋子的代價,取決於人們的需求。
恰當的進步一些中間腸段的房價,也是無益於經濟生長的。
“本官發明的阿誰犁地機器,就是最好的證明!”
“這三百畝地所產出的代價,就遵循最低標準,也就是每畝產一石糧食來計算的話,三百畝,就是三百石!”
是琉璃的!
也就是說,朱豪傑就是將利錢設置在九成九,那都在合法的範圍內!
朱元璋想了想,又搖了點頭道:“唉!”
“但本官呢,想到了一個分身其美的體例。”
朱豪傑一聽這話,趕緊搖了點頭,道:“唉!這馬四爺可就說錯了。”
趕緊拱手道:“哦,家父名曰……馬二四!”
真是掉錢眼裡了啊!
房價如果過於底了,也不會有人珍惜,不珍惜,那用不了幾年,這些屋子就得襤褸不堪了。
“當然,這個端方也是有個縫隙的。”
“一個佃農,名下也就幾畝良田,一年到頭,能產出多少糧食來呢?”
倒也無所謂。
這愛民如子這一點,隨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