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十五章 眾怒難犯[第2頁/共3頁]
師爺吳士琦聞言,趕緊拱手道:“小人服從。”
張鳳仙彷彿豁出去了,她毫不躊躇的解開外套,暴露內裡被扯爛的衣服,對著張斌挺胸道:“有,縣令大人你看,這都是民女抵擋的時候被他給扯爛的。”
考慮了半晌,張斌這才摸著額頭,艱钜的問道:“徐員外,你有甚麼話說?”
那跪伏在地的張鳳仙驀地抬開端來,憤恚的道:“縣令大人,不是如許的,他事前底子就冇請人來講過媒,並且,他一來就威脅民女的父母,還跑進民女房中,想,想......。”
《大明律集解附例》簡稱《大明律》是太祖天子朱元璋總結曆代法律實施的經曆和經驗詳細製定而成,也是全部明朝一向通用的一部綜合性法典。
他定了定神,再次看向徐輝,嚴厲的問道:“徐員外,你可有話說?”
臥槽,真標緻,明眸皓齒,端倪如畫,沉魚落雁,閉月羞花......,張斌腦海中冒出一堆描述美女的成語,貌似用在這個張鳳仙身上都不為過!
可惜,人太多,他壓根就找不到剛說話的人。
的確,如果是黑心的官員,這時候很有能夠會順水推舟,直接給徐輝判個無罪,把他給放了。
到當時候,縣令張斌會不會有事他不曉得,他本身絕對是垮台了。
徐輝也有點怕了,他怕這個縣令大人俄然哪根筋搭錯了,直接把他給辦了!
張斌彷彿有點對峙不住了,倉促安排好這些他便拿起驚堂木,“啪”的往案板上一砸,吃力的喊了聲:“退堂。”
所謂公憤難犯,看著起鬨的人越來越多,張斌裝出顧忌的模樣,難堪的看了看徐輝,隨後咬牙道:“鑒於案情龐大難懂,本日就先審到這裡,待將環境查明再審,來人,將徐輝、趙二狗等臨時收監。”
一場審判就如許草草結束了,統統貌似都在按張斌的打算生長,接下來,他隻要時不時去安撫一下徐輝,同時把地賣給趙穆,然後拖一段時候,再找個藉口把徐輝給放了就行了。
謝正剛聞言,趕緊讓前麪人出示了一匹布和幾個大紙包,隨即拱手道:“啟稟縣令大人,這些就是現場找到的彩禮。”
隨後他便捂著額頭艱钜的站起來,貌似很痛苦的模樣,這時候又有兩個衙役走上前來,架著他今後院走去。
跟著他一聲令下,幾個衙役從兩側跑出來,上前押著徐輝和趙二狗等人便往大堂外走去。
如果是個普通的地痞地痞甚或是裡正甲首甚麼的,那張斌必定會毫不躊躇的命令先打個一百大板然後放逐三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