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崇禎第一權臣

第一卷 第十四章 公堂演戲[第1頁/共3頁]

以是,徐輝所但願看到的,村民堵路的環境並冇有呈現,一起上乃至連小我毛都看不到!

像趙二狗和那四個護院倒還好說,直接綁成一串牽著走就行了,不走,直接上去踹,再不走,上去往死裡踹。

他先是假裝驚奇的看了看站鄙人麵“威武不平”的徐輝,又摸了摸本身的額頭,這才呲牙道:“這是如何回事,誰把徐員外給抓來了?”

徐輝固然張狂,到了公堂上他也不敢猖獗,縣令大人冇問他話,他也隻能倨傲的站在那邊一聲不吭。

又比如那裡要修橋鋪路,那裡要施助哀鴻,普通縣衙的人也不會直接來管,還是要這些鄉紳來牽頭,如果獲咎了鄉紳,路,就不往你這裡修,產生了天然災害,人家有稀飯喝,你就喝水吧。

當然,有一小我例外,這小我又是鄉紳徐輝,畢竟他有秀才功名在身,不革掉他的功名,他見了縣令還是不消下跪的。

不過,他這出場體例有點特彆,他不是本身走進大堂的,而是由兩個衙役架出去的,那官帽固然帶的端端方正,內裡的布條卻彷彿在往外滲東西,也不曉得是膏藥呢還是血呢。

比如交征稅賦,征召民夫這些事情,縣衙的人是不會直接和鄉裡的裡正打交道的,根基都是這些鄉紳去代繳代征,如果獲咎了鄉紳,他能繳的你吐血,征的你噴血。

乃至誰能不能當上裡正,都要他們這些大鄉紳點頭。

最後,謝正剛冇了體例,隻得令趙興等四人死命把他抬上矮腳馬,然後再用繩索綁住,好不輕易才把這貨給駝回縣衙。

吳士琦趕緊拱手道:“啟稟縣令大人,《大明律集解附例》卷二十五,刑律,犯jian中亦有規定,弓雖jian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裡!”

張斌也貌似也不曉得能把這貨怎滴,他摸著額頭直接對站在衙役中間的吳士琦呲牙道:“吳師爺,這弓雖jian該當何罪啊?”

弓雖jian如何了,你能把我怎滴?

張斌彷彿好不輕易才坐直了身子,隨即他便拿起驚堂木一拍,衰弱的道:“升堂。”

折騰了半天,縣令大人張斌終究出場了。

這傢夥可不是大夫周成那種精瘦精瘦的老頭,架著都能跑起來,他的確就是頭兩三百斤重的大肥豬,四小我一人抬隻腳都有點抬不動,更何況還要走十多裡路呢。

張斌捂著額頭聽完,不由再次驚奇的看了徐輝一眼,這才呲牙道:“嘶,弓雖jian!”

並且這一起到縣城要顛末的幾個村莊,裡正甲首甚麼的,很多都是趙穆的人,他一發話,誰會出頭來救徐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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