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617

第二十四章 成功[第1頁/共4頁]

張瀚為甚麼來,張輦心中清楚,這一番隻要攆了這小子歸去,新平堡那邊就算完了,如果這張瀚窮極來投,無妨分幾間屋子,一年給幾十石雜糧,落個好名聲,當然還要把這小子拿捏住了,不準他在族裡冒頭。

張學曾撫著不長的髯毛,笑道:“不必謝我,我替你說話又冇有效處,這番隻當你要白跑,誰料你竟然有這麼一手,二太爺一輩子剛烈,這一回虧損不小。”

張輦當時回身進了後堂,可謂拂袖而去,過未幾時,就叫張學曾出來。

當著滿屋有身份的來賓,張輦的態度倒還平和,隻是語氣倔強,涓滴不緩。

張瀚先一點頭,接著驀地自袖中抽出一柄磨的雪亮的匕首出來。

說到這,他將手中的一封手劄遞給張瀚,笑道:“你的事,就在這一封手劄上了。”

半個時候以後,張學曾一臉歡暢的跑過來,到了近前就拉張瀚:“瀚哥兒收了匕首吧,那邊祠堂開了,我們到祠堂說話。”

“草民叩見馬大人。”

梁興雖是冇說話,還是猛的點了點頭。

待張學曾告彆走後,張瀚等人商討一番,決定不在蒲州住下,直接出城,走上幾十裡後再打尖。

滴血認親,在官方甚有傳言,不過稍有見地的士大夫可不會信賴,滴血認親隻是個噱頭,誰真信誰傻。

這個時候,張瀚竟然微微一笑,朗聲道:“這麼說,二太爺就是吃不準我是不是祖父的先人?”

“啊?”張輦在內,統統在堂屋中的人都收回了讚歎聲。

如許當然非常辛苦,但張瀚能頂的下來,彆人也無話可說。

……

看著抵著匕首的張瀚,張輦俄然歎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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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彆例,能夠叫二太爺信賴我是鳳磐公的苗裔。”

麵前這位副使姓鄭,戴著方翅烏紗,穿戴大紅官袍,胸前的補服是雲雁,整小我身量不高,是那種矮瘦型的身材,神采也是烏黑,下巴留著幾縷長鬚,兩眼不大,但精光外露,整小我給人的感受就是奪目到了極致的初級帶領模樣。

一個十五六的少年,年末這時候跑來歸宗,當然很多人也曉得是乞助事情,被拒後並不分開,這麼昂然直入,在堂上侃侃而談,涓滴不怯,在坐的雖冇有官員,但很多曾經是官員,多少都有舉人或秀才的身份,家中很有田產,並且詩書耕讀傳家,隻要如許身份纔夠格在張家的大本堂裡落座,但在場合有人看著張瀚,眼神各彆,不過不管如何,都是感覺張瀚膽量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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