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繪畫開始的東京生活

第三章.射墨、噴墨、用拖把畫畫——[第2頁/共3頁]

也是東野司本來就是老油條了,憑著超卓的畫技以及原主這身好皮郛,在外賣笑...畫...賺了很多錢。

要從傳統畫家開端,光是各種專業畫具就能把東野司吃窮了――畫畫一向都是貴族專業。

把它們改編成漫畫,這必定能從現在墮入低穀的日本漫畫財產卷出一筆钜款來...

東野司做過詳細的調查。

漫畫!

真要免費地攤賣畫,那就得去專門的東京擺地攤特性街或者本地停止的特性節才行。

那還不如讓東野司閉著眼睛從頂樓往下跳,嚐嚐能不能再穿越一次更穩妥。

他踱著步子到書桌邊,從抽屜裡抽出了一個淡黃信封。

但是――傳統畫家著名太慢,太需求時候了!

但在家裡父母歸天的環境下,如何拿到充足的餬口費,這就是他需求考慮的題目了。

隻如果小我,有手都能畫,並且畫了還能夠直接投稿,投稿過了就能直接從出版社那邊拿錢。

不過還好,東野司上一世作為小馳名譽的畫家,雖說冇看過多少漫畫,但日劇、電影那些卻刷過很多。

更何況日本比中國更過分,是個上下級清楚的本錢主義社會。

總不能讓東野千早去考慮如何贏利吧?

但內行人就喜好看耍把戲,有甚麼體例?

究竟上東野司早就已經開端籌辦本身第一份漫畫了。

甚麼《半夜凶鈴》、《咒怨》、《非天然滅亡》、《紅色巨塔》、《孤傲的美食家》等等劇情,都記得挺明白,少有回想不起來的處所。

是的。

其次是畫漫畫本錢不大。

搞創作能夠,但搞創作的前提是先要把肚子吃飽。讓東野司去從傳統畫家開端?

他們順手能從腦筋內裡‘列印’出本身想要的漫畫、小說等東西然後拿出去賣錢。

東京都內確切答應街頭畫家作畫,但也就僅限於畫畫,並不答應免費行動。

如前麵所說,東野司是個穿越者,他花了一個月的時候來適應2003年的日本社會。

且東野司本身畫工不差,又有體係加成,再加上腦中的宿世日本及很多地區都火過的名電影、名電視劇的出色腳本的大抵印象。

彆看他在澀穀站畫畫一次能賺五千日圓,但那實在是鑽了法律空子的。

起首,漫畫這東西實在門檻很低。

有些馳名的日本漫畫,諸如海賊王、柯南這些...設定倒是聽過,小我也有點印象,畫個一話、兩話出來倒冇題目,但底子不成能長篇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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