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射墨、噴墨、用拖把畫畫——[第2頁/共3頁]
也是東野司本來就是老油條了,憑著超卓的畫技以及原主這身好皮郛,在外賣笑...畫...賺了很多錢。
要從傳統畫家開端,光是各種專業畫具就能把東野司吃窮了――畫畫一向都是貴族專業。
把它們改編成漫畫,這必定能從現在墮入低穀的日本漫畫財產卷出一筆钜款來...
東野司做過詳細的調查。
漫畫!
真要免費地攤賣畫,那就得去專門的東京擺地攤特性街或者本地停止的特性節才行。
那還不如讓東野司閉著眼睛從頂樓往下跳,嚐嚐能不能再穿越一次更穩妥。
他踱著步子到書桌邊,從抽屜裡抽出了一個淡黃信封。
但是――傳統畫家著名太慢,太需求時候了!
但在家裡父母歸天的環境下,如何拿到充足的餬口費,這就是他需求考慮的題目了。
隻如果小我,有手都能畫,並且畫了還能夠直接投稿,投稿過了就能直接從出版社那邊拿錢。
不過還好,東野司上一世作為小馳名譽的畫家,雖說冇看過多少漫畫,但日劇、電影那些卻刷過很多。
更何況日本比中國更過分,是個上下級清楚的本錢主義社會。
總不能讓東野千早去考慮如何贏利吧?
但內行人就喜好看耍把戲,有甚麼體例?
究竟上東野司早就已經開端籌辦本身第一份漫畫了。
甚麼《半夜凶鈴》、《咒怨》、《非天然滅亡》、《紅色巨塔》、《孤傲的美食家》等等劇情,都記得挺明白,少有回想不起來的處所。
是的。
其次是畫漫畫本錢不大。
搞創作能夠,但搞創作的前提是先要把肚子吃飽。讓東野司去從傳統畫家開端?
他們順手能從腦筋內裡‘列印’出本身想要的漫畫、小說等東西然後拿出去賣錢。
東京都內確切答應街頭畫家作畫,但也就僅限於畫畫,並不答應免費行動。
如前麵所說,東野司是個穿越者,他花了一個月的時候來適應2003年的日本社會。
且東野司本身畫工不差,又有體係加成,再加上腦中的宿世日本及很多地區都火過的名電影、名電視劇的出色腳本的大抵印象。
彆看他在澀穀站畫畫一次能賺五千日圓,但那實在是鑽了法律空子的。
起首,漫畫這東西實在門檻很低。
有些馳名的日本漫畫,諸如海賊王、柯南這些...設定倒是聽過,小我也有點印象,畫個一話、兩話出來倒冇題目,但底子不成能長篇連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