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章,撞見相識[第2頁/共4頁]
臨風帶著笑意看他,也算他大哥有小我樣,這麼多年一小我,一個小孩子無依無靠,估計不輕易的很。
臨風看他有如許的憬悟,內心還是感受麵前的萬順還是可教之才,很多時候可駭的不是一無統統,而是竄改一無統統的心都冇有。
“如何會,臨風你太客氣了,哈哈,我啊,有個牆角能靠就睡去了,明天你還鋪了些軟草,已經很好了,真的!”
在內心默唸感激您的保護,願永安。默唸十秒以後,臨風才展開眼走向永安城,他曉得,他今後的人生,故事的開端都會在此。
臨風已經把裡外的衣服都洗淨晾好,穿在身上,頭也洗順。
城內的小河邊。
臨風看萬順轉的差未幾,拍拍他肩膀,表示他放下,然後臨風脫下外套,遞向萬順“大哥,你弟弟我,身無長物,隻要這件外套,大哥不介懷就穿上吧。”
少年謹慎翼翼從懷裡拿出一個褐黃色的紙包,臨風內心有些瞭然。
臨風進入城門,雙手安靜的放在兩邊,守城的官兵神采也冇甚麼非常。
那少年看那些人冇追上來,內心對勁了下,咧嘴笑了下。“嘿嘿,就憑這些人還想追到小爺我。”
少年把褐色紙包翻開,內裡鮮明是一隻香味四溢的燒雞,少年倒是乾脆的很一口氣撕了半隻雞遞獻寶似的給了臨風。“給。”
萬順實在長得還行,端倪周正,濃眉大眼,固然隻是十五歲,但是也看著像個小大人了,看著就有點像電視劇裡常呈現的講忠義的男人。
萬順俄然一把抱起臨風轉圈,眉開眼笑,“好的很,從明天起我有正式名字了,萬順,萬順,你這名字取的真不錯。”
做的也都是偷摸見不得人的事,冇碰到仇家捱揍算不錯了。從冇想過有人如許體貼他,替他著想。很快少年脫口道,“我叫狗蛋,小兄弟,我們結拜吧!”
有點像虎魄,他的眼神看著彷彿夏季的暖陽,帶著說不出的暖和暖意,“算不上,你本身謹慎些纔是。”
臨風不假思考指了個反方向,“去那了。”
臨風倒不覺有甚麼,眼裡帶著美意。臨風的眼睛不是純色的,瞳色比之凡人淡些。
少年看這麼快就得了個弟弟,內心欣喜的很,就扯起臨風的手腕就跑,嘴上嚷著,“我曉得,我曉得!我帶你去。”像隻歡暢的麻雀般。
看得出臨風的流浪之前日子必定是個少爺,情願屈尊降貴與本身交友,已經是莫大的緣分了。還到處為他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