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八零記事

第十一章[第1頁/共4頁]

等陳淑芬急倉促趕到的時候,卻發明鐵將軍把門,家裡冇人,這位也不等了,掉頭就往她親爸那兒趕。

弟弟結婚這麼大的事,竟然都冇人告訴她這個做姐姐的。呃,王彩桂是有說過,這不她覺得是陳國成阿誰小崽子,她憑啥去給拖油瓶撐腰,不但本身不去,攔著男人孩子也不準去。

村裡大半的兩口兒都是究竟伉儷,即我和你辦過婚禮,親人承認了,咱倆住一塊了,就是伉儷了。甚麼,結婚證?我要那張紙乾嗎?不去不去,那啥法律不認咋了,我爸我媽我哥我姐我弟我妹我七大姑八大姨認啊。

蘇秀芳瞅著那件打滿補丁的衣衫,嘴角抽了抽,這到底拆了縫,縫了拆多少次了?轉後發明這也不失是個彆例,那就臨時如許吧。兩口兒留了些家用的錢,又原樣地縫回了衣服裡。

還是她男人提示她說,“國華一年多冇回家了,他啥時說的親,哪家的閨女?咋冇叫出來一塊玩。”男女相看中意了,男方會帶著女方出來玩,說是玩,實在一則是想讓男女兩邊多點相處的機遇,男給女買點東西,促進了豪情,二則是讓男方的長輩暗中考查女方會不會過日子,讓婆家內心有個底,以是普通男方家跟著出來的都是女性長輩,但輩分不會太大,免得出來玩小輩拘束。

這年代的存摺是在哪存的就得在哪取,既然他不籌算再去那處所了,以是返來前把錢全取出來,裝麻袋帶返來,一起上他連眼都不敢閉,那但是他賣力換來的。可這麼多錢也不能都存一個處所,這位留了心眼,先在省會下車,跑那兒的儲備所存了大半的錢,然後回了縣裡存剩下的,又把這些給縫到衣服裡,做完這統統他才踏上回家的路。

蘇秀芳目光驚奇,摸了一下,有些硬,而後在丈夫接二連三的眼神表示下翻開布,內裡另有一層塑料裹著,解開一看,是一疊錢跟兩本存摺?

可惜報信的也不大清楚,她也是走親戚聽人提及的。陳國華她也認得,來找鄰居陳淑芬的時候,兩人十回裡能碰上個五六回,也算混了個臉熟。曉得新郎就是她熟諳的阿誰陳國華,她還奇特如何冇聽陳淑芬提及,也冇見她冇去呢,“傳聞是姓蘇的,是叫蘇秀芳還是蘇娟秀的,槐樹村那邊的。”這兩名字提的最多,她也冇記清哪個是哪個。

還真彆說,賺了錢陳國華連件像樣的衣服都冇敢買,怕啥?怕被偷被搶,一個他不怕,可兩個三個呢,他就兩隻眼睛一雙手,顧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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