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10章[第1頁/共3頁]
固然一起上根基上都在調戲美女,林柊同時也冇健忘本身的事情,作為一個合格的帶領人,改良部落的餬口,帶領大夥兒奔小康是他的根基任務。
人和馬的比賽,最後以人類的勝利結束,夕勝利的順服了這匹野馬。
浩浩大蕩的人群解纜了,固然不喜好夕穿戴彆人送的衣服,不過,不成否定的是,穿上衣服的夕更帥了。
不能射殺,廢話,他又不想吃馬肉。
林柊數了數這隻是一個小馬群,一共隻要6隻馬。不過數量少,對他們來講反而是功德,多了,他們這點人手估計也吃不下去。
“吃,他們都是我的寶貝,誰敢傷他們一根毫毛,我就要他都雅。”林柊很活力,威脅性的揮了揮拳頭,顯現他保衛馬匹安然的決計。夕也共同的撫摩著身下的馬兒,表示本身果斷的站在林柊這一邊。馬背上的滋味真的太好了,他喜好。
探路隊,現在或許都能夠改名捕馬的成員,對於林柊如此固執,相稱不睬解。為6隻獵物破鈔這麼多的精力和時候,在他們看來是很不成思議的事情。不過在林柊的淫威下,他們不得不平服。
男人愛馬,那但是本性。人類對緩慢的追逐,幾千年來都未曾竄改。
固然他是正宗的同性戀,但是他不愛老頭啊。
在接下來的時候裡,林柊和隊員們在被馬兒摔上馬背無數次後,終究享遭到了馬背馳騁的快感。
這不,出來冇幾天就讓他發明瞭營養代價極高的紅蘿蔔,這但是個好東西啊。能夠加強免疫力,促進發展發育,還能夠清熱、解毒,化痰止咳、順氣、方便、生津止渴;抗痛風,降血壓,助消化……,太多了。
也絕對不能在抓捕過程中,給馬留下太重的傷勢,他要的是安康的活口。因為這些個‘在理’的要求,使得探路隊在很長的時候內隻能往馬興歎。要不是原始人太純真,保不定就‘農夫叛逆’了。
對於這點,林柊當然是十二萬分的同意。和心上人一起春遊甚麼的,最誘人了,其他的15個電燈膽被他富麗麗的疏忽了。
不過跟著他在部落的職位越來越來高,他的安然就越來越首要。為了他的安然著想,探路小隊的成員不得不增加了幾位,職員體例由本來的10人擴大到16人,且新增的人手滿是武力值超高的打獵小隊成員,無疑,夕當選了。
阿豹很委曲,捕獵不讓人吃,還吼人,林柊甚麼的,最討厭了。
林柊提出要出去為部落尋覓新的物種,美其名曰豐富大師的物質餬口。鑒於他以往的傑出表示,這個發起很快就被通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