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鬥音公司的電話[第2頁/共3頁]
“短長了!我的陳公子!”
“王先生有所不知,我們鬥音已經是一個多元化的平台,現在有很多優良的歌手都在我們平台公佈第一手音樂。並且我們也有原創歌手的認證,影響力並不比幾大音樂平台差。”
王桓不解。
鈴鈴鈴。
“那行,你留個郵箱,我發一份條約給你看一下。”
中年男人客氣幾句,便掛了電話。
“你好,我是王桓。”
不過貳心中還是認定企鵝音樂、網億雲音樂等音樂平台纔是音樂人公佈歌曲的權威首選。
王桓答覆。
王桓神采有些錯愕。
等了一會兒,中年男人將電話打過來:“王先生,你有決定了嗎?”
因為若真要簽訂條約,這些前提都需求在條約中表現出來。
為甚麼會找到他?
王桓想通了:“也就是說,隻要我不將音樂賣給快火,那麼不管我跟他們簽何種和談,他們都會對我的歌曲做全平台推行?”
鬥音的全平台推行?
以是固然曉得鬥音有著龐大的流量,他還是委宛道:“不美意義,我臨時不想簽獨家版權,如果鬥音想用我的音樂,我能夠給你們利用權。”
中年男人沉默了一會兒。
他頓了頓答覆道:“但是我已經將歌曲都公佈在企鵝音樂平台了。”
“莫非跟我的視頻在鬥音上火爆有乾係?”
陳輝打了個響指,“我為甚麼不讓你跟他們簽獨家版權,是因為鬥音畢竟不是專業的音樂平台,在這個熱點過後,你的幾首音樂就會被他們冷措置,得不到長遠的生長。而如果你音樂放在企鵝音樂平台,萬一鬥音帶火了這幾首音樂,那麼我敢必定企鵝音樂平台會第一時候給你打電話將獨家版權簽下來,畢竟現在企鵝和網億雲合作狠惡著呢。”
“那就冇題目的,我們很看好你這幾首音樂,想跟你簽訂一份獨家音樂版權。當然在這之前我需求向你確認幾件事情,《同桌的你》、《祝你一起順風》、《千紙鶴》、《一起上有你》這四首歌是否全數下於你的原創,有冇有其彆人蔘與?”
手電機話響起。
“濤哥。”他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