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喜歡我是一件蠢事?[第2頁/共3頁]
心胸鬼胎的男同窗猛灌女同窗酒,故作矜持的女同窗欲迎還拒。
但因為給老闆接連生了兩個孩子都是女兒,很快就被老闆逐削髮門了。
真標緻,冷不丁再次見到楚歌本人,江帆還是感覺,她的確比電影明星還標緻。
“算了吧,我們還不曉得你?我看啊,你就是捨不得我們校花!就算你剖明被回絕了,也不能自暴自棄啊?被咱校花回絕的又不是隻要你本身。”
江帆回過甚一看,此人恰是他曾儘敬愛的校花——楚歌。
倆人一起往裡走,餘鵬飛忍不住說道:“帆子,你丫在那胡說八道甚麼呢?我曉得你跟他乾係普通,但你也不至於這麼咒人家啊!”
江帆內心如許想著。
“對,是冇下文了,因為我已經悔婚了。這都二十一世紀了,誰還這麼早結婚啊?你們說是不。”
當時候江帆本來想為楚歌供應一些幫忙的,但是他統統的錢又都被張小玲攥在手裡,以是就撤銷了動機。
喜好我,是一件蠢事?
餘鵬飛燃燒了手中的捲菸,說道:“還能是誰?我們同窗內裡誰最講場麵?”
江帆摸了摸下巴,印象有些恍惚:“哦,彷彿是有這麼小我。對,厥後這小子還吸毒了,我想起來了。”
特彆是那些整天胡想著嫁給有錢人當闊太太的標緻女人們,你的顏值隻能為富豪供應一時的新奇感。
她本身帶著兩個女兒,餬口的很慘痛。
江帆無言,他冇有解釋。
因為江帆人長得帥,身材好,品德也好,實在有好幾個女同窗都暗戀他。
楚歌端坐在那邊,翹著二郎腿。
因為相較於身材,楚歌的長相更是驚為天人。
他們都是剛畢業的窮門生,集會的時候都挑經濟實惠的處所用飯。
特彆對於江帆來講,很多人他已經快二十年冇見過了。
當容顏跟著光陰老去,可你身上卻還殘留著你年青標緻時養成的那些臭弊端和壞脾氣,而冇法為富豪供應彆的代價時,就是被打入冷宮之時。
要不是江帆對楚歌豪情太深,她們早就到手了。
江帆愣了愣:“誰啊?”
“誰挑的這兒?我們同窗集會,不普通都去燒烤店,或者自助餐嗎?”
關頭是,這類畸形的竄改,並分歧用於全人類。
看得出來,她應當剛學會扮裝不久,歸正在江帆看來,化了還不如不化……
牛仔褲將這雙玉腿包裹的滾圓,苗條,腳下是一雙這年代正風行的匡威帆布鞋。
不過厥後,就變成了用飯的錢男同窗們AA,去KTV的錢也由男同窗們AA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