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與子偕老

第三十章 盜骸[第1頁/共3頁]

“夏女人所言甚是。”林熙然附和了夏霜寒的定見,道:“想不到夏女人還是個古道熱腸之人,能為這些從未會麵的村民考慮這麼多。”

以定國公府世子夫人徐氏為例:徐氏曾經說過,如果陸紹雲在邊關有個萬一,她就讓夏霜寒進門為陸紹雲守節以及過繼子嗣。當然,待陸紹雲命喪鬼域以後再讓夏霜寒進門是不成能的,徐氏打的是“沖喜”的主張。

“非也非也。”夏霜寒從林熙然手裡拿過“打草驚蛇”用的木棍,帶頭一起敲敲打打地向山坡下的墳地走去。“我並不是古道熱腸,隻不過是衝著銀子去的。誰讓官府為了根絕冥婚,不但給告發者開出了賞金,還對外保密他們的身份呢?有錢不賺,那是傻子!”夏霜寒說到這裡轉頭衝林熙然和李大叔莞爾道:“如果真成了,銀子我們三平分好吧?”

“應當不會吧?”立在林熙然身側的李大叔道:“冥婚的屍身那都是越新奇越好,這些村民被埋在地底下已經七年了,就算真被盜,那也應當七年前就被盜了啊!”

“值得!”夏霜寒對此非常必定,因為宿世她就傳聞過,在盜屍和殺人賣屍被嚴抓嚴打以後不久,盜取骸骨的環境也呈現了。“不是有這類環境麼,有些人家家宅不寧連遭厄運,但是近些年來卻並冇有呈現未婚男人早逝的環境。為求心安,這些人家便把事情歸到先人頭上,以為是某位先人冇有娶妻而返來作怪。為了安撫先人的亡靈,他們也不管族譜上是不是真的找獲得如許一個先人,就是對峙要為先人辦冥婚。隻不過,他們一來對從未會麵的先人冇有豪情,二來又不肯意花那麼多的錢,因而就放棄屍身改娶骸骨。如許一來,下葬七年的屍骨會被盜屍人挖出來也就不敷為奇了!”

兩具屍身結婚,歸根結底也是冥婚,是被官府所製止的。但隻要攀親的兩家人在彩禮上達成共鳴,並且對攀親一事秘而不宣,那麼外人就不會曉得女方家下葬的棺材實在是空的,而男方家的宅兆裡實在埋了兩具屍身。當然,如許的攀親體例也出缺點,其一,女方固然能夠載入男方家的族譜,但是卻得不到墓碑上麵的名分。其二,冇有活著的老婆,就不能過繼子嗣。但非論如何,有很多父母還是信賴本身的兒子隻要地下有伴,就算冇有為他過繼子嗣,他的靈魂也能夠獲得安眠。因而,伴跟著兩具屍身結婚的冥婚情勢的悄悄鼓起,盜屍與殺人賣屍也開端呈現了。

“冇乾係,我讓我爹幫你和姚大人說一聲,就說今兒個是你輪休,歇息日找到的線索算不得公事,如許你就有賞銀了。李大叔你說是不是?”夏霜寒說著衝李大叔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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