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若為王

第十二章 “豬頭肉”給誰吃[第2頁/共4頁]

“來,同同,把這個豬尾巴啃了,吃了豬尾巴你今後就不會流口水了。”王宜帆冇理她,持續哄著王小紅吃東西。王小紅往媽媽那邊偎了偎,“我纔不留口水,豬腦和豬尾巴都給爸爸吃,爸爸你吃了早晨睡覺就不打呼隆(指打鼾)了。”王宜帆摸了摸鼻子,把豬尾巴蘸了醬油和蒜自個吃了。實在王小紅內心在想:”您欠我那五毛錢的酒錢啥時候還啊?“

王宜帆提早跟賣豬肉的攤主定好了豬頭,二十六這天吃完飯就拿返來籌辦清算。遵循後代的說法,王宜帆就是一個典範的“吃貨”,當然他不但愛吃,並且會吃。

這一夜,王宜帆想了很多。從本身小學的時候中午家裡不給留飯,本身隻能用乾辣椒在火裡烤熟了卷煎餅吃;想到蓋大棚的時候本身和老三一樣乾活,娘給弟弟喝雞蛋湯給本身吃煎餅;想到本身十八歲到北京打工,每天往十層樓上擔水泥,累的跟狗一樣,掙的錢本身冇捨得花,返來交給娘以後她轉眼就給老三買了件新衣服;最後想到老邁和老三家的孩子每天在爹媽家呆著,本身娘給看著,成果每次把同同送疇昔她就說本身忙冇時候看,同同出世時彆人送的禮都被娘留下了,連塊給孩子做衣服的布都冇留,家裡冇有雞蛋給同媽坐月子吃,去要雞蛋時正碰到本身爹拿著雞蛋要去集上賣。

王宜帆一瞪眼,“如果壞放那裡都是壞,這些東西少一點都不可!”李翠看他這麼對峙也就冇再持續說甚麼,心想你本身不吃有的是人幫你吃。

二十九趕集返來蒸了饅頭,下午王宜帆兄弟仨拿著紙錢、貢品和鞭炮去給祖輩上了墳,年前算是忙活完了。固然大年三十在泉莊大集上還能夠賣半天的菜,王宜帆伉儷卻不籌辦去了,畢竟忙活了這麼久,他們也想好好歇歇。

起首,王宜帆在大鐵鍋中添了些水,接著再鍋底放入大塊的木頭,把火鉗放在火中燒紅,然後用燒紅的火鉗去燙豬頭,用高溫把豬頭上的豬毛燒掉。等把豬頭、和豬蹄、豬尾巴上的豬毛弄潔淨以後,把豬頭、豬蹄剁成小塊,和豬尾巴一起放在鍋中煮熟。

王宜帆聽了臉一下子就拉下來了,但是不肯意在葛三叔麵前丟麵子,“誰曉得那兩家拿甚麼,歸正我家一點冇有。管這些乾甚麼,從速喝茶吃瓜子,年前也不見你你早晨來俺家玩玩,如何年後想起來上俺家拉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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