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文娛界超神

第126章 千尋的合約[第2頁/共3頁]

“當然,我找了她很多天了,金總,你是冇有聽過她唱歌,等過幾天,你會發明,中原最年青的天後,就是我們的千尋mm!她會在我的比賽中,作為助唱出發!”令狐秋有宿世無數的歌曲寶藏,以是他有信心100%的將千尋的上風闡揚出來。

“......好吧,我就是如許想的。”金浩民也不粉飾,承認了又不丟人。

董千牧改完,先遞給令狐秋看,畢竟之以是對千尋如此廣大,有很大身分是看在令狐秋麵上。

金浩民斜著眼睛早就看清了董千牧竄改的那些條目,悄悄心驚,這哪是新人合約,除了分紅比例公司要偏高一些以外,在束縛力度上,特麼的一線明星也不過如此了吧!看來,這狐狸精對令狐秋的看重,但是從實際解纜的呢。

金浩民對千尋的獵奇心實在是不成按捺了,如許一個讓大才子求之若渴的小丫頭,她的嗓子到底是有多逆天?不可,必然要在明天稟開杭州之前,聽一聽她唱歌。

與西歐的成熟機製比擬,中國的“賣身契”形形色色,曆經了滄海變遷,其間,笑話不竭、大話連篇,一紙合約把持在公司老闆手裡,與藝人上演的雙簧戲是悲是喜,彷彿文娛業的晴雨表。比方蔡依林的平價“賣”身,天價贖身;韓庚的十三年合約期以及“不準抱病、不準消逝”的好笑製約,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千尋爸覺得這話是令狐秋的打趣話,冇當真。

在千尋開端讀合約之前,董千牧拿起飯桌上千尋寫功課用的筆,將有效刻日十年改成有效刻日五年,違約金200萬改成30萬,每年一張專輯改成每兩年一張專輯,其他插手各種演出的限定也作了相稱大的變動。

條約是B級,根基上每一個文娛圈的新人,與經紀公司簽下的第一份合約都是這個品級的。

計成仁一樣以為這是打趣,再說他對文娛圈真是不太體味,以是直接冇反應。

中原最年青的天後!

“要不要房錢,千牧姐姐?”趙敏敏公然是收租婆出身,第一個發覺董千牧剛纔並冇有提房錢的題目。

實際上,到現在令狐秋都還冇有想好要唱哪一首歌,主如果冇有定下助唱人選,他籌算按照助唱的特性來選定歌曲。

金浩民瞪大了眼睛,不成置信地看著令狐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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