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好夢時代

第三十四章 會做人[第1頁/共4頁]

總編喜好喝茉莉花茶,他的辦公室裡隻要這類茶,李建華不常喝茉莉花茶,但喝的慣。

“看啊,之前偷偷地看。”總編笑道,“這本小說的稿子拿過來了嗎?”

大部分訂單都被李建華記下了,他會幫手采辦,但有小部分訂單被他回絕了,比如收錄機,這東西的體積太大了,在要帶很多東西的環境下,真的不好放在行李箱中照顧。

進了辦公區,李建華不時見到同事,不管和對方熟不熟,隻要熟諳的,都會和對方打號召,要抽菸的,他主動遞煙,並聊上幾句。

總編重新坐下後,拿起《誅仙》的稿子,冇有急著看,問道:“你甚麼時候回到都城的?”

“你彆感覺不美意義,這是雜誌社首要帶領籌議後做出的決定。疇昔一年時候,以刊載文章數量計算,你絕對是最多的,遠遠超越第二名,我估計第二至第十的作家都加起來,也比不上你。另有,將來半年時候,雜誌社還會刊載你寫的文章,每個月給你那麼一點薪水,真不算甚麼。”

“能夠,冇題目。”

“香港好玩嗎?”

“建華,我可傳聞,你和你外公去香港了,如何返來啊?”門衛大爺美滋滋地吸了一口煙,吐了一個圓形菸圈,笑著問道。

李建華單獨一人騎著自行車來到雜誌社門口,特地停下車,給門衛大爺發了一支三五牌的捲菸。

除了總編想買電子錶外,很多收到禮品的同事也提出瞭如許的要求,也有人想買鋼筆,他們都獲得了一眼的答案,李建華冇有多餘的貨賣給他們。

李建華嘴上道了一句謝,內心並不是非常感激對方,如果不是他會做人,送了四件代價不菲的“初級貨”給對方,對方必定不會主動提出這麼高的稿費標準。

“我本身來吧。”剛坐下的李建華又站了起來。

李建華前次分開都城時是六月中旬,現在已經八月末端。

“建華,你小子捨得返來啊,我還覺得你小子投奔本錢主義了呢!”總編開打趣道。

翻開盒子,總編看到了鋼筆的格式,苦笑道:“這鋼筆必定不便宜。建華,你送這麼貴重的禮品,我如何美意義收下……”

當然,李建華也曉得,如果本身隻會湊趣人,寫出的文章程度很普通,就算總編肯幫他,他也冇法獲得高稿費標準。

“冇有。大部分時候和精力用來寫新書了,一本名為《誅仙》的仙俠小說。”

“讓你破鈔了,感謝你了。”總編笑嗬嗬道,“對了,你之前另有很多稿費冇有取走,等會兒,你去財務部拿稿費,另有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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