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迷妹[第1頁/共3頁]
“不消關了。”
“看彆墅,要租房?”
翌日十點擺佈,李建華和宋有德各自開車來到房產中介公司,剛下車,還未進入中介公司的大門,昨日帶他們去看房的女停業員金美蘭走出來驅逐他們。
“像文明人。”
“有啊,木子高寫的《誅仙》和《九州縹緲錄》,我最喜好了,另有這位作家寫的《品三國》和《明朝那些事兒》,我也特彆喜好。您熟諳木子高嗎?”
“二嫂要一起去嗎?”
李建華坐到駕駛座上,一邊係安然帶,一邊問道:“鎖匠在那裡?”
“當然能夠換了。我可覺得你聯絡換鎖匠。”
“比來一年,在《明報》上連載的小說,有你喜好的嗎?”
“去阿虹家做客。”
“感謝。”
拿到錢以後,業主便分開了,並叮囑李建華和宋有德要珍惜屋子,如果傢俱和房屋破壞,是要補償的。
“還冇寫完呢?”
“感謝!”李建華淺笑道。
“宋先生,您不一起去?”金美蘭淺笑著向宋有德問道。
“感謝!”金美蘭嫣然笑道。
“我本身開車的。你坐的車吧。”
“你看《明報》嗎?”
“既然你這麼說,我就不客氣了。等我們回到都城,我就讓嶽父嶽母去辦理來回港澳通行證。”
“甚麼改口?”李建華不解道。
“看啊。”
“我……”金美蘭抿嘴一笑,“真的太不成意義了,我最喜好的作家竟然成為了我的主顧,有種做夢的感受。”
“彆太晚了,我想早點睡覺。”
李建華開動跑車,行駛在公路上。
金美蘭說著從手提包中取出一本《九州縹緲錄》,說道:“這是我新買的《九州縹緲錄》,您能為我簽個名嗎?”
“這類題目,你需求問我嗎?”李建華笑著反問道,“彆墅是我費錢租的,但你和二嫂住在那邊,和住本身的家冇有甚麼辨彆,你想聘請嶽父嶽母來家裡常住,我一點也冇有定見。”
“挺大的。等來歲暑假,我們一家人都來香港了,也住得下。”
“能夠看到你寫的小說,是一件幸事,讀者要感激你。”
打過號召後,李建華問道:“房東來了嗎?”
李建華在儲物空間裡儲備了大量的港鈔,不需求特地為付出房錢去銀行取錢,昨日,他買腕錶,之以是會去銀行取錢,是因為他手裡買冇有帶公文包,比擬假借去車裡取錢,直接去銀行取錢更便利。
“她啊,學的不敷快,要等過完年後,才歸去插手駕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