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好夢時代

第二十一章 出名要趁早[第3頁/共3頁]

李建軍不是見不得弟弟比他優良的人,他打心眼裡但願李建華寫的小說能夠早日在香港頒發,多贏利,早日著名,早日獲得勝利。

李寶農和宋秋菊佳耦不會去香港定居,而李建華感覺由母親來照顧外公,外公的暮年餬口會更幸運一些,他想到過兩三年讓外公回都城居住。

外公贈送給李建國、李孝麗和李建華三人的十二萬元,不是外彙兌換券,而是群眾幣。

“感謝外公。”李建華樂道,他曉得有位熟人幫手保舉,最好是大力保舉,那他寫的文章在《明報》上連載的能夠性就更大了。

比擬本地,香港淺顯工人的支出更高,張英秀猜想香港作家的稿費會更高一些。

比擬本地,香港經濟發財,一樣是淺顯工人,香港淺顯工人的月支出比本地淺顯工人的年支出還要高……這統統,見到宋有德之前,張英秀就曉得了。

“外公,香港的稿費比本地高吧?”張英秀獵奇問道。

顛末籌議,世人感覺臨時不停止暗盤買賣,太費事,也存在必然的風險,終究決定甘願虧損一點,也挑選和銀行換。

“應當看得懂,不懂的處所,不是能夠問你的嘛!”

“著名要早,趁年青,趁機會好。張愛玲說的。”

顛末兩個月時候的打仗,宋有德感覺李建華這個外孫最對他的脾氣,也最看好這位外孫才氣。

如果高考成績不睬想,落榜了,該如何辦?

此時,李孝珍一門心機放在學習上,她很但願考上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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