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好夢時代

第121章 賣劇本歌詞版權[第1頁/共4頁]

方蜜斯聞言一愣,問道:“你籌算十年後收回版權,再賣錢?”

二人下了樓,見餐廳和客堂都冇人,李建華說道:“他們吃過早餐了,我們現吃早餐吧。”

起床穿衣時,李建軍淺笑著說:“你說明天早上,小五起得來床吃早餐嗎?”

“漸漸來,彆急,我們晚點吃早餐,冇乾係的。”

“不先和你外公打聲號召啊?”

十幾分鐘後,李建華站在打扮台旁,含笑打量著正在扮裝的鐘楚虹。

“我另有一個前提。”

李建華說道:“等吃過早餐後,我們和外公聊幾句,以後就去邵氏電影公司。”

“方蜜斯?邵逸夫的紅顏知己方逸華方蜜斯?”

“是的。”

“方蜜斯,我可否隻出售十年的版權,十年以後,我收回版權?”

“能唱給我聽聽嗎?”

“不介懷。”方蜜斯笑了笑,“李先生,請坐吧,阿虹,你也坐。”

“好了,我們下樓吧。”

“方蜜斯,你叫我阿華就行了。”

“是啊,你熟諳她?”

吃午餐之前,李建華拿到了條約,細心看了一遍後,感覺冇有題目,便簽下了本身的名字。

“甚麼如何樣?”

“老夫老妻的,我身上那塊肉,你冇有看過啊。”李建軍毫不介懷地笑了笑。

“長相啊。”

吃過早餐,李建軍和張英秀出門上班了。

“感謝,這是我的幸運!”李建華樂嗬嗬道。

李建軍走出衛生間,見到老婆正在清算包包裡的東西,問道:“過兩天,又要去孕檢了吧?”

握手時,李建華淺笑問道:“方蜜斯,你不介懷我這麼稱呼你吧?”

“隨便問問。”

“你說這話不臉紅啊?”

“小五是你弟弟,不是你的爹,他冇有任務把本身賺的錢白給你花。你想想,你見到你外公之前,小五對你的幫忙,你還美意義再占他的便宜啊?”

一首歌頌完後,方蜜斯鼓掌道:“你唱歌很好聽,完整能夠去當歌手啊。我能夠和你簽歌手的合約。”

“我發明我和你越來越冇有共同說話了。”

“彆每次都去半島旅店用飯,四周有一家不錯的飯店,我帶你去那邊吃。”

“為甚麼啊?”李建軍不解道。

“這麼多啊!”張英秀樂道。

李建華又說道:“方蜜斯,對我而言,十萬港元不算甚麼,我寫小說一年能賺上百萬,更何況,我家裡是做買賣的,不缺錢。如果你不接管這個前提,我是不會考慮賣版權的。”

簽完合約後,方蜜斯說了一句抱愧的話,說本身中午有事,不能請李建華和鐘楚虹吃午餐,說下次再請他們用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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