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少年錦時[第1頁/共4頁]
說完向吧檯走去。
當駐唱小費收得再多,也冇賣幾首歌給李國華來得輕鬆來得快,李國華宿世就冇少買一些自在歌手寫的歌,在這一帶出了名的冤大頭。
隨即彈唱了三首歌,淺顯話,粵語,英文各一首,不是抄襲後代的歌,是此時已經有了的歌曲。
程遠的磁性略帶沙啞的歌聲伴跟著吉他伴奏響起。
我愁悶的白襯衫
李國華現在想把程遠打發了,對程遠觀感變差,本覺得他是有兩把刷子,誰曉得也就是個繡花枕頭。
芳華口袋內裡的第一支捲菸
程遠冇想到陳嫻會幫他說話,楞了下後就給她回以一個感激的眼神。
李國華說的,程弘遠體都體味,確切,這時候的朋城酒吧駐唱要求有那麼點兒高,實在,後代也差未幾,會唱中英文歌曲是必須,隻是地處粵省,則也得會粵語歌曲。
嫻姐倒是感覺程遠唱得不錯,唱出了滄桑的味道,和他那年青的表麵有衝突感,撇了眼李國華,說:“這小帥哥唱得不錯。”
輕握一下嫻姐的手,好柔嫩,略微有點冰冷。
陽光他照暖了西河
程遠看老闆忙活去,冇空聽他唱歌,他也就不急著唱,持續玩弄吉他,實在也冇甚麼好玩弄的,他又不是專業的,隻是,如許被晾一邊,不找點事做很難堪的好吧。
程遠也未幾說,起家走到小舞台上,在中間拿起吉他嚐嚐音,他就隻會吉他一種樂器,其他樂器是一點都不會。
李國華見本身被疏忽,咳嗽兩聲,說道:“小遠,坐,你也彆叫我李老闆,喊一聲華哥就行。”
“咯咯咯,小遠弟弟你很成心機,我叫陳嫻,你就...叫我嫻姐好了。”陳嫻掩嘴笑道。
程遠嗓子冇題目,聲音略帶滄桑感,也有磁性,在淺顯人裡算是比較好的,但李國華一聽,就能聽出他並不是專業歌手,氣味也掌控不穩,亂來下不懂的人還能夠,並分歧適當酒吧駐唱,當駐唱短也要唱兩三小時,多的時候就得唱七八個小時,在他看來,程遠也唱不了那麼久。
隻是他買到的好歌冇有,都是淺顯之極,程遠但是有真正的好歌,不擔憂他不要,不過此時不急,先和李國華再次混熟。
陳嫻現在向李國華說道:“小遠都這麼說了,就承諾吧。”
程遠說完就往下走,李國華的酒吧有一個小樂隊駐唱,他們已經來了,把位置讓回給他們,程遠把吉他遞給一個打扮很時髦的樂隊此中一人。
程遠淡定規矩說道:“你好,大美女,我叫程遠,叫我小遠就行。”被調戲不反擊不是程遠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