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遺囑[第2頁/共2頁]
夏宅――
“本人洛羽笙,在此按照中華群眾共和國現行有關法律,在狀師司言的見證下慎重訂立本遺言,並宣佈本遺言是本人至今為止獨一有效的遺言。非本人經合法有師法度,而後的任何檔案不構成對本遺言的變動、彌補或撤消。
“兩位,現在去能夠開端正式宣讀遺言了嗎?”
“啊!能夠能夠,您請開端吧。”夏正翼不愧是長年在闤闠上打交道的人,緩慢的清算好情感。
司言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這麼多年在法場上的戰績,早讓他練就了一雙火眼,豈會不曉得夏正翼心中所想。不過,畢竟是受人拜托還是答覆了他的話。
3、本人名下的2億群眾幣資產,一億留給我的女兒夏洛雪,一億捐贈給愛心孤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