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解釋[第2頁/共3頁]
“這個我信。”
“對不起,歡歡,我明天去李大夫的藥店,真的隻是去買藥。”魏明山惶急地申明。
魏明山不由擔憂看著趙歡歡,同時更加擔憂本身。
趙歡歡看著荏弱無助的魏明山,不是她要去逼她,而是她也拿她當本身最好的朋友,乃至獨一的朋友。
“解釋甚麼?”趙歡歡問。
莫非王劍配不上她魏明山,卻配得上趙歡歡?
趙歡歡內心嘲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也好吧,總之,顛末端筱勝利的惡夢以後,她對男人這類生物隻會敬而遠之。
魏明山語塞,她一向跟著趙歡歡走了好久,終究鼓起勇氣說道:“實在我也喜好王劍,但是你放心我不會跟你搶的,你是我的好朋友……”
不過,不對啊,感覺王劍配不上她,如何還說本身喜好他呢?
莫非趙歡歡為了本身竟然也掩蔽對王劍的心機?
趙歡歡提示得對,她才十三歲,她不該動這些歪心機,如果媽媽曉得她這些心機必然會氣暈疇昔。
“真真真的嗎?”魏明山口吃了,剛纔臉上的慚愧褪去很多。
魏明山是一個內疚內秀的女孩子,能讓她開口承認,這是喜好王劍喜好慘了。
魏明山臉上火辣辣的,李大夫在不在藥店,有甚麼乾係?
“我喜好小哥哥乾嗎?”趙歡歡聳聳肩,“蜜斯姐才敬愛。”
點頭,不是因為她聽出來了,而是趙歡歡說啥她都必須無前提支撐,因為她是她的救父仇人兼最好的朋友。
阿誰白淨都雅的哥哥,魏明山艱钜地吞了吞口水。
她不過是想冷靜看上阿誰哥哥一眼。
她真的把她當作好朋友啊。
畢竟,喜好男人,這在媽媽眼中是多麼肮臟肮臟見不得光的東西。
趙歡歡說過本身是她獨一的好朋友,趙歡歡樂歡的蜜斯姐應當就是指的本身吧。
“我覺得我那麼說,你就會撤銷喜好王劍的動機,畢竟朋友妻不成欺,反之亦然。”
“你才十三歲,喜好一個男的,很普通啊!”
“畢竟你又不能未卜先知李大夫不在店裡。”趙歡歡莞爾一笑。
女生喜好女生,男生喜好男生,是反人類的一種病。
王劍看著魏明山的背影伸長了脖子,俄然趙歡歡回過甚來,嚇得王劍從速調回視野。
啊?
“真的,”趙歡歡自傲拍拍魏明山的肩膀,“你真的還會再喜好彆的都雅的小哥哥的。”
“你抱病了也冇乾係,我歸正會陪著你的。”
另有甚麼比這更誇姣。
本來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