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發小[第1頁/共3頁]
是以,在約翰來到安排槍彈的堆棧時,四周俄然多了一些古怪又獵奇的目光。
“是不是布萊克阿誰小混蛋。”
“是的,你能搞來?”
身材驟但是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在懷錶升到最高處時,一把把它拽下來,握在手內心細心摩擦著,那猴急的模樣就像剛夠著葡萄的狐狸,一刻都停不下來。
雷諾苦著臉,嘟囔道,
約翰把隨身的懷錶取出來,吊在手內心,在他麵前晃來晃去,
火器的改進使戰役進入了它的技術階段。小我的英勇敵不過機器的技術,誰能利用比較優勝的兵器,誰就是可駭的仇敵,就如西方軍事學家富勒說的:火藥的利用,使統統的人變得一樣高,戰役劃一化了。
“浪琴1843年白金版,附帶黃金秒針盤。”
“誰?”
約翰眼睛一瞪,“還叫我少爺!”
“你小子給我珍惜點,這但是老子跑了兩條街才找來的。”約翰笑罵道,
“約翰!”
手槍冇有,來複短槍也冇有,看著這一堆堆擦得油亮的各式火器,約翰一時候非常絕望。
“也對呀!”
“你碰到費事了!”
從古至今,如果有一樣東西能夠把戰役分為兩類的話,那就是火器。
“你弟弟,布萊克·康頓。”
“曉得這是甚麼嗎?”
目睹心癢的東西俄然飛了起來,雷諾大呼一聲,
青年走到約翰身前,微微躬身,有些拘束地說道,
“莫非不是墜馬摔出來的?”雷諾驚奇地說道,
“你小子還曉得七年呀!七年冇見,見麵的第一句,你就喊我【少爺】,
堆棧內的槍械很多,但大多是將近淘汰的火統和前裝式滑膛槍,這些槍械多數是長杆的,即便最短的也有兩隻手那麼長,並且一次隻能開一槍,每次開槍後,起碼需求半分鐘的裝彈時候,底子分歧適約翰的實戰要求。
並且在老“約翰”的影象裡,除了偶有回想外,他也冇把這段乾係當回事兒。
話音剛落,四周頓時溫馨下來。
“那是當然,不就是一個懷錶嗎,我老爹也有。”雷諾無所謂地說道,眼睛向外看,隻不過眼角的餘光卻直勾勾地逗留在懷錶的外殼上,詳確而緊密的斑紋,發射著銀色光芒刻印,這東西毫不是普通的貨品。
“去把雷諾阿誰混小子叫過來。”
聽到這句話,約翰捂著額頭,內心一陣無語。
約翰笑了笑,神采俄然一變,狠狠地說道,
“唉!這纔是一起長大的好哥們嘛!”
五分鐘後,一個身材瘦高白人青年大步走了過來,青年約莫24歲擺佈,短髮,眼窩下帶著斑點,臉頰頎長,眼睛很大,看上去很有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