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再找林澤立,買東西,要死了麼?[第3頁/共3頁]
山林的餬口還是很舒暢,自在安閒。
買了衣服,就開端采購米麪油,鹽巴,調味品。
林澤立到了鎮子上,直接去了裁縫鋪子,買了四身衣服,都是短打的,兩身是給五歲的娃娃的,兩身是給十一歲娃娃的。
五小我,手裡都拿著碗口粗的棍子,領頭的人,腰間還彆著一把匕首。
明白儘力打獵,包下了每天的肉食,還會幫著阿奴措置獵物,打掃房間,等等,等等。
林澤立也是有些驚駭,不過硬撐起來,對著五人拱手施禮,“諸位,想要甚麼呢?”
恐怕方凡趕她走。
方凡冇有甚麼“凶獸”的架子,並不感覺馱一個凡人如何樣。
方凡點了點頭,在地上寫下,“要衣服。”
他不能孤負那些死了的家人,親人,他要儘力活下去,找機遇給家人報仇。
固然這些字缺胳膊少腿,但就是字啊。
林澤立內心升騰起了無窮的感慨,公然,本身冇有看錯,這個凶獸是個好的,還養了兩個孩子,能給孩子買衣服,孩子明顯不是用來吃的。
為了遁藏明白,方凡白日都跑出去,巡查四周的山林,隻要早晨,才返來吃個晚餐,然後和明白去那塊石頭上,接收月光精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