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混賬事[第1頁/共4頁]
村主任是一個很奇特的存在。村主任之前叫做隊長,實在不是官。每年能拿到兩三百塊錢的補助。以是村主任平常本身也要去事情,常日不必然能在家。
“說是有市裡的大老闆承包了魚塭四周的地盤,要建養蝦場。魚塭擋住了他們抽水的路。如果魚塭不能一起承包,那些地就租不出去。”
唐浩澤瞪了他一眼,他纔不敢再吭聲。
仆人看著他的眼睛,看出他的樸拙,就說:“阿誰大老闆叫盧方,是市裡的有錢人。傳聞他老婆也是在市當局事情的。”
老天給重新來一次人生的機遇,不是讓他做那樣的混賬事的。
“你是不曉得。村裡的水池都是本年到期,你家的魚塭條約確切是到來歲再結束,但是那是因為你爸當年從戎還冇返來,你家當時隻要你奶奶一小我在,眼睛也不好,管不了水池,就冇提出承包。厥後你爸退伍返來,鎮上要求安設好。村裡就將阿誰魚塭承包給了你家。條約和其他的蝦塘一樣是十五年。現在,村委大抵也是忘了這茬。年前市裡有一個大老闆看中了你家魚塭中間的地盤。但是他們提出要將魚塭一起承包。村委是同意了。我曉得以後就去和書記提了你家魚塭的環境。不過已經簽了條約,村委不能懺悔。我返來就和你媽說了這件事。你家之前交了三年的承包金,這剩下的一年是七百元,會退還給你們家。”
唐浩澤不是為了那點承包金來的。
唐浩康已經十四歲,對家裡的困難也有所感受。在他看來,幾百塊錢是父母差未幾一個月的支出了:“但是他們收的房錢如何說?”
唐浩澤想到前天阿誰女人,她給自家小妹說的阿誰男人,恰是書記的侄子。
唐浩澤趕緊說:“好,好!我不去!”
唐浩澤將生果放在桌子上,說:“十三叔,我來是想問一下,村裡為甚麼要提早收回我家的魚塭?不是來歲纔到期嗎?”
主任也姓唐,和唐浩澤家能夠追溯到同一個祖宗,但那起碼也已經是十幾代之前的事了。不過現在祭祖時還要湊在一起拜祭一些先人。
此次的竄改關頭就在阿誰書記身上。或許是阿誰女人歸去後對阿誰書記說了甚麼。以是阿誰書記給他家找費事。
唐浩澤記得來歲村裡確切是將魚塭收回了。傳聞是籌算和魚塭中間的地盤團體出租給人建蝦塘。但是他記得直到二00二年初纔有有人在那邊完工。厥後推出將近五百畝的蝦塘。並且上輩子承包那片地盤的老闆他也熟諳。他大學畢業後還給對方打了六年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