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chapter 6[第2頁/共4頁]
時夏不曉得該如何答覆,最後憋了半天,說,“沈一城,我曉得你一向很仁慈的。”
時夏特彆想替本身解釋,那張答案是你城哥的,你城哥的,你城哥的,你城哥的...
時夏偏頭看他,反問,“如果你,你信嗎?”
但是現在,沈一城真的仁慈了,他給時夏傳過來一份答案。
時夏低頭開端做題,固然口語與書麵做題還是有很大差異的,但是幸虧時夏對這些英語單詞還不是太陌生,不至於考的太丟臉。
時夏高中時的英語並不差,上大學時英語六級也過了,混了夜場後,不需求背誦課文,不需求做挑選題,不需求寫作文,隻是口頭表達,比起那些學曆不高,英語不好的‘同事’,時夏略勝一籌,對付的也算戳戳不足。
眼看著他的救星走了,盛托李歎了一口氣,把目標轉移到了時夏身上,“同窗,給份答案?”
但是試卷都擺在本身麵前了,不抄也太對不起本身了。
沈一城眼睛盯著她額頭上的淺淡疤痕看了幾秒,直接將本身的試卷擺了出來。
捶桌子的,頓腳的,鼓掌的傳遍了全部樓道,“太有才了,我的媽呀,哈哈哈哈,病篤病中驚坐起,笑問客從那邊來,下一句是共飲一壺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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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詩,不止讓高二六班的全部同窗完整記著了時夏的名字,也讓高二級部乃至全黌舍曉得了高二六班的時夏。
時夏的語文考了105分。
誇他仁慈?她怕不是腦筋被門夾了。
時夏著名了,因為一句詩,更首要的是因為盛托李。
時夏驚奇了,沈一城想乾嗎?
時夏本來想死皮賴臉的提一下下午測驗的事情,但願沈一城能本著友愛的同窗情共享一下他的卷子,但終究也冇能說出口。
大夏季的,時夏被人趕出了旅店,外套也冇來得及穿,就穿了一條夏天的小短裙,赤著腳在阿誰夜晚走了好久。
當時候的時夏實在也動過出售精神的動機,畢竟已經家破人亡走投無路了,這幅皮郛另有甚麼用,她又冇人需求她為他守身如玉,如果能夠換錢,她倒是不在乎。
賠笑賣酒真的很累,像那些小女人,不過躺在那邊幾個小時,幾千乃至上萬塊的支出,是她大半個月乃至是一個多月累死累活才氣得來的。
時夏想都冇想,就把沈一城第一次給她的那份答案給了盛托李。
那眼神彷彿在說,你坑了我,你坑了我,你坑了我,你坑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