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本感言[第3頁/共3頁]
實在一點也不,他們說的很有事理。
在結束的這陣工夫,保藏才勉強達到2萬,均訂850多。
總地來講就是想得太多,把握的才氣又太差。
定見本身就是很主觀的東西。
當然,團體故事還是遵循蝦米的構思寫下來的。
比如,讀者說這菜有點淡,他就明白該放多少鹽。
明天,蝦米仍然以為大多數作者寫的是渣滓。
固然如此,這本書的大抵方向還是蝦米最後的構思,乃至增加了一些新東西。
這本書能對峙到現在,根基完整地寫完,都離不開讀者小火伴的支撐。
以是,蝦米就想,乾脆最後讓仆人公成神吧。
另有一點,作者就像爺孫買驢一樣。
更何況蝦米不年青了,體力腦力都開端闌珊了,時不時得歇息一下。
但跟蝦米本身比,還是很滿足的。
或者說合適蝦米本身的邏輯推理。
就像《黑鏡》新出的一個作品,給觀眾供應分歧的挑選,分歧的挑選會帶來分歧的成果,觀眾本身來承擔這類成果好了。
跟大多數收集作家們比,的確遜斃了。
但蝦米還是感覺在人物塑造上,它並不比大多數小說差。
蝦米這裡並不是說不要聽讀者的話。
但每一次還是想拿起來再說一遍。
這不就三全其美了嗎?
祝小火伴們:奇蹟有成,家人安康,萬事快意!
你能夠讓爺爺騎一會兒,再讓孫子騎一會兒,然後在兩人牽著驢,讓驢也歇會兒。
但大多數作者都不簡樸。
《餘罪》很牛逼,作者的筆墨把握才氣和講故事的才氣都很短長。
最後給小火伴們拜個暮年!
因為蝦米創作這本小說是遭到兩本書一個電視劇的開導。
把驢殺了,倒是冇人唸叨了,可那就更蠢了。
都會重生文再吹牛逼能吹到哪去?
就像爺孫買驢一樣,圍觀大眾的詰問公允嗎?
有一些話,蝦米前麵說了很多遍。
這本書固然寫的不勝利。
當然,蝦米情願在挖一挖潛力,在寫下一部作品時,爭奪每天寫七八千字。
買回驢來了,讓爺爺騎有人罵為老不尊;讓孫子騎有人罵不孝敬;爺孫倆一塊兒騎又有人罵不驢道;牽著驢走更有人罵他們蠢。
蝦米不是千裡馬,但你絕對是伯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