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Chapter 044[第2頁/共4頁]
陳敏嬌內心感喟,麵上笑意不減,“無事啦。張叔在哪?”
真都雅啊。阿菲想。又很和順。比之前那些趾高氣昂的人看上去好太多了。
英文名。陳敏嬌動了動脖子,舒緩骨節,她看著紅色雕花鏡上的本身,又望了眼窗外,夜色正濃,月掛枝頭。
“陳蜜斯,這是少爺需求您簽訂的檔案。”
張叔不知從哪兒拿出檔案夾,遞給她。
也對。陳敏嬌想著,買得起豪宅,又豈會買不起在這個年代已夠豪侈得冰箱呢?
現在,杜風這麼當真對待的話,她俄然就有了興趣。
實在有地是能砍價的,比如金店,或賣甚麼勞力士的錶店。多數是些大牌,固然時價冇法降落,但手工費卻能夠參議幾下,扣問打折或是提出要求,都是常見的事。
扮裝品都是在半個世紀後於她的天下裡都還是叫得上名號的豪侈品。
在大陸殺價彷彿是理所該當的,但香港人卻彷彿從小冇有這個觀點。
再往下是些簡介和愛好,陳敏嬌照實寫下。她曉得這個檔案必然會轉手給杜風,不管她現在寫了甚麼,到時候必然會呈現遵循杜風誌願產生的竄改。
阿菲指了指樓下,陳敏嬌順著樓梯走,阿菲跟在她的身後,陳敏嬌比她高點,以是她仰著頭。
她又會把這條路,走到那裡呢?
杜風實在是有錢,出門配給她的都是奔馳R107,被譽為“天下上最好的敞篷車”。陳敏嬌不愛敞篷,比如現在,固然她用太陽鏡壓住了碎髮,車在活動中仍舊會不成以製止地颳起她的長髮。
陳蜜斯。
“欸。”張叔拐道從廚房出來,手裡端著瓷碗,朝陳敏嬌說:“先吃糖水。”
陳敏嬌提筆寫下1961年1月12日。這是她第一天到香港的日子。
如果常去香港的大陸客該是曉得的,去香港shopping是不大能講價的。就連香港本地人也不如何講價,特彆是在平常消耗的處所。香港的餬口節拍是很快的,若隻是買個魚蛋或幾斤菜,就要因為幾個蹦兒而掰扯半天,這麼費時吃力的事兒他們是耗不起的。更何況,“揾食艱钜”,讓人賺點許是應當。
陳敏嬌身上穿的還是幾十來塊的地攤貨,這是前些日子她和陳子豪漫步去樓下的拍檔攤市買的,陳子豪還想講價呢,被陳敏嬌一手拽住衣角禁止。她宿世在香港居住取材那段時候才弄清楚“殺價”這回事的門路。
陳敏嬌接過,金屬的質感冰冷,她略掃一眼,筆身標記取“Cross”。不愧是留洋返來的少爺,家裡常備的鋼筆都和美國總/統的筆同牌。這是美國最陳腐的精美謄寫東西製造商。昂揚的鋼筆在陳敏嬌的指尖轉了個花,她走到打扮台前坐下,把已擺好的扮裝品往旁稍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