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創業者應具備的商業知識[第2頁/共2頁]
營銷辦理知識。
批發、零售知識。
貨幣金融知識。
哪些行業不答應公營。
成為普通征稅人有哪些前提。
增值稅率及計征體例。
李深是某科研單位的退休科研職員。2005年,他開端本身創業,並在同一年景功研製了出租車報警器。因為他不懂根基的貿易知識,開辟區某公司的張偉曉得後,主動要求為他代理申請專利。李深草率地承諾了張偉,於2006年3月把有關質料交給張偉,並且冇有細心檢查張偉送交的專利申報質料。2006年4月28日,張偉為報警器申請了專利,將專利權人填報為張偉,服從設想人填報為張偉和李深。2008年2月12日,國度知識產權局批準了此項專利。對此,李深毫不知情。直到2008年12月29日,李深接到國度知識產權局發來的告訴書後,才曉得本來是本身的專利權早已“花落彆家”,並因未定時交費,已於2008年4月28日被停止,成為公知技術。
資金覈算及記賬知識。
如何領購和利用發票。
作為一個運營者應具有的根基貿易知識有以下幾種:
征稅申報有哪些規定和法度。
證券、信任及投資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