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冤錄

第四十七章 殘留線索[第2頁/共3頁]

停了一會兒,仵作拿起一把輕浮的刀刃,“凶器就是這個了。”這刀刃本就是審判室內的刑具,凶手用來殺人順手得很,現在上頭還殘留著一些血跡。葉尋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

凶手想對阿離動手,那他必然會有所行動。換句話說,阿離也能夠引凶手出來。如果能用阿離,來個請君入甕……

手掌下觸及她的髮絲,觸覺有些冰冷,葉尋摸了一會兒,怔怔入迷。

隻是大理寺的人那麼多,那段時候裡,不能證明本身冇有作案時候的人也太多了,如許多的人,要如何肯定嫌犯?

守門的侍衛說了,他們先是聞聲了大漢在屋內的慘叫聲,這纔開門的。凶手應當是先上了屋頂,用這個石塊把大漢擊傷,從而使保衛開門。凶手就是在這個時候渾水摸魚,偷偷溜出去的。

葉尋扯過一旁的趙子箴,問道:“七寶和阿離女人呢?”

見她無事,葉尋稍稍放下心來。他剛想歸去持續措置案子,阿離便昂首瞧見了他。

隻是葉尋還是冇有想明白,凶手是如何出去的。

而此次的密室殺人也是潔淨利落,冇有留下甚麼線索。固然此次凶器儲存下來了,葉尋也曉得凶手大抵是如何殺人的,但是這些還是一點用處都冇有。此次的案子,凶器是甚麼底子就不首要,首要的是凶手是如何分開這間屋子的。

鄭傑的案子冇有證人,隻要證物,而那些證物,被埋進了鄭傑的宅兆裡頭,現在正躺在在陵寢裡。

鄭傑被毒殺,張漸飛“不測身亡”,張夫人“被錯殺”,這些案子能當作證據的東西,凶手已經全都措置滅口了。

但是這案子要如何持續查下去?

而這又是一個迷。

在葉尋前頭打仗到大漢的人,一個是柳嗣安,另有京兆府押人的侍衛;一個是趙子箴,另有大理寺賣力關押的侍衛。

葉尋一聽,趕緊跑了出去。等他來到花廳時,瞥見七寶守在外頭,正和人說著甚麼,而阿離坐在椅子上,手中拿著一杯溫熱的茶水淺酌。她低垂著眉眼,花廳裡掌著的燭火打到她的臉上,說不出的暖和安好。

先不說這凶案,此次終究在凶手前頭把人找到,但是為甚麼會阿誰大漢會扯謊?既然凶手能讓大漢扯謊,那麼他就是在葉尋前頭打仗到大漢的,但是為甚麼不乾脆把大漢滅口?另有,大漢當晚到底有冇有瞧見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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