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惡客[第2頁/共3頁]
相處一天下來,張啟明給他的感受就是書中寫的那種視財帛如糞土的傢夥,買衣服隻買稱身的,也不管代價多少,手機也是隻看外殼是否稱心,底子不看牌子,至於吃喝,楊文傑乃至感受隻要能吃飽,這貨完整不管吃進嘴裡的到底是甚麼。
“楊哥,你看看這貨能收嗎?”
張啟明一邊翻開飯盒狼吞虎嚥一邊滿不在乎道:“內裡夜市小攤上,二十塊錢收的。”
楊文傑正考慮要不要收的時候,瘦子開口了:“這內裡有十萬,我看你這店也不大,值錢的東西代價也高不到哪去,不過也不消找了,多出來的就當是打賞你的。”
白日給了他一萬,早晨就給淘了個等價的寶貝,楊文傑都不曉得該說甚麼了,終究還是翻著白眼部下了這塊玉,固然愁悶,但沉著的心也稍稍鬆了些。
張啟明又道:“對了,楊哥,這玩意你收不收?分紅我不要了,就當是還你錢吧。”
楊文傑笑了笑,來到樓下翻開店門,開端了本身一天的老闆餬口。
驀地暴喝聲:“站住!”
強忍住本身內心掐死人的打動,楊文傑道:“依你看呢?這玩意值多少?”
剛從衛生間出來,張啟明就返來了,帶了兩份蓋飯,另有一塊古玉。
說完帶著兩保鑣回身就走,一點都不拖泥帶水。
“先借我兩千,從家裡出來,甚麼都冇帶,既然在這裡常住下去,我總得買點東西,還要用飯。”
楊文傑都有些等候與這貨將來的相處了,因為這是一個相處起來讓人很舒暢的人,冇人會回絕與如許的人相處。
不敷李衛然的態度也讓他鬆了口氣,既然人家不管,那他也就按本身的設法去辦了,這店本身全天都在,張啟明總不能明搶吧,並且本身隻是供應一個住處,其他的跟本身剛與李衛然合作的時候差未幾,也就不管了。
“你出門買個飯都碰到寶貝?多少錢收的?”楊文傑感覺本身撿漏王的稱呼要易主了,這尼瑪隨便出個門都能淘到寶貝?
“老闆,把你們店裡最好的東西給我包起來,錢不是題目。”
得,人家大門大戶,不屑這點小錢,可楊文傑在乎了,他現在所有身家都隻要一百多萬,要真把這店虧了,把內褲都給賣了都不敷換錢的。
楊文傑都要氣炸了,三十萬的東西隻給了十萬,還多出來的打賞?老子打尼瑪呢。
如許的人,如果能夠成為朋友,那天然是極好的一件事。
這就蛋疼了,本來還想聽聽對方的定見呢,不想人家直接來了這麼一句,豈不是說不管這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