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莽警探

第十四章 姐妹花繼父被殺案 (5)[第2頁/共4頁]

直到我發明他對我妹有所詭計,我曉得,必須得脫手了……”

第一隻證物袋裡是一塊邊沿被燒焦了的玄色布料,看起來像毛衣上的一塊。細心察看就能發明,布料上有兩小滴汙漬,彷彿是某種比較黏稠的液體。用棉簽擦拭汙漬,棉簽上沾到了暗紅色物質。

這幾年,我已經不記得懷過多少次孕又墮過多少次胎,歸正我已經廢了,無所謂了。但是三天前,就在三天前,他竟然把手伸向了我妹,我毫不能諒解他!

好幾年後我才曉得,他之以是情願扶養我們,是因為我媽在臨終前偷偷往小姨那兒放了一紙遺言,遺言上申明:如果李炳雄扶養我們到18歲,我媽留下的這套屋子另有一筆我爸的滅亡補償金――大抵是2、3萬塊錢吧,在阿誰年代是一筆不小的數量――就歸李炳雄統統。李炳雄為了有一個容身之處,挑選了扶養我們。

“李美的宿舍呢?派人去搜尋了嗎?”

他既要麵子又故意計,我和mm的身上、背上、大腿上滿是傷,被衣服一擋卻一點兒都看不出來。家裡做一頓肉,他給我倆碗裡一人放兩塊,讓我們端著碗出去蹲在樓門口吃,恨不得全天下都曉得他給我們吃了一點肉,統統人都覺得他是個大好人。

“你想如何措置本身的衣服,我們管不著,不過我得提示你,彆忘了連鞋子一起措置,”閆儒玉垂下視線看了一眼李美的玄色活動鞋,“萬一你鞋底的斑紋與現場的半枚血鞋印符合,這戲不就白做了嗎?”

“胡說!老徐的屍檢陳述很清楚,李炳雄就不是被捅死的!”閆儒玉有些煩躁地在走廊上踱了幾步,“她們的小姨能成為衝破口嗎?”

兩人正說著話,李美從一旁的重案一組辦公室走了出來。

“她說本身趁小姨睡著半夜潛回家,先砸昏在廚房喝水的繼父,再將他捅死。”

“是啊,頂罪,她不滿14歲,不敷刑事任務春秋,即便是凶手也不能究查她的刑事任務。”閆儒玉不甘心道:“但是時候上有縫隙,李麗下午7:30去小姨家,而李美是在早晨9:30出門去的網吧,李麗冇偶然候擊昏李炳雄。”

閆儒玉上前一步,逼視著她的眼睛,“李炳雄被害的當晚,你所穿的那件玄色羽絨服,我們會找到的。”

我年紀小,對當時的很多事都冇有印象了,隻記得不久今後我媽就病倒了,斷斷續續地病了1年多,傳聞是得了癌,李炳雄也冇如何帶她去過病院,隻是在野抱病。我媽越來越瘦,最後隻剩下了皮包骨,冇熬多久就歸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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