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場證明

第三十四章 不圓滿的結案[第3頁/共4頁]

陳述寫著,劉母中午,抱著飯碗從六樓陽台墜下,現場檢測窗戶當時是翻開的,變亂現場複原為劉母用飯時不測從陽台墜落。

但是這個骨灰盒安葬的太草率了吧?

“是的,目前證據指明李財主的死和周文明有關,而幾個保鑣的滅亡,同李月如同樣脫不了乾係。固然證據不是很充分,但是各種的跡象仍舊錶白了這一點。”

接通了電話,,冇等趙燚開口,石平輝已經搶先問道:“你在那裡,劉琴病毒傳染,現在很傷害,去接你的車,發明你並不在賓館。”

李財主不是還冇有下葬嗎?

筆跡專家仿照,很難鑒定出來,他們纔是裡手。

“好!”

趙燚點點頭,表示瞭解,一時候車內裡鴉雀無聲,氛圍有些難堪。

一哥考慮了半天,才點點頭:“能夠,最後畢竟要司法構造判定。彆的,既然你們思疑周文明,那麼和提起公訴的人還要多一小我,李天明,因為在卷宗上,他當時也一樣在場,也脫不了乾係。”

趙燚感覺這家病院的程度應當還是不錯的,如許的判定應當不會出錯纔是。

“嗯,你說的環境確切存在。隻是這個案子不簡樸,我們本身的時候很緊,現在要做的,是向司法構造提起公訴,開庭的時候起碼要三個月今後了,這期間也能彙集證據。”

何況,上麵並冇有立碑。莫非說,HK這邊的風俗,能夠疊羅漢一樣的停止埋葬?或者說這是一種合葬體例?

在坐的民氣裡都明白,警方很大能夠會對老周提起公訴。至於如何判定,那就是司法構造的事情了。

趙燚達到病院的時候,石平輝已經到了。

“有生命傷害嗎?”

兩小我等在搶救室外,俄然,門開了。

這裡的土質和其他的處所公然有些分歧,趙燚再次肯定了這一點。他早就有籌辦,拿出了工兵鏟,一小我吭哧吭哧的挖了起來。

案情剛產生的四十八小時是破案的黃金期間,如果當時找不到有效的線索,案子很難有新的衝破了,除非是排查有了成果。

石平輝有他的考慮,一哥給出的刻日是七天,那麼,總要交上一份答卷,這答卷是否合格,他的心底實在冇有底。

一哥先安排完這些,然後持續說道:“你們最後提起公訴的報酬李月如、周文明?”

趙燚感覺不會是如此。

“大夫說他很難撐過今晚,你在那裡?我派車去接你。”

聽到如許的答覆,趙燚也是無可何如。

就像是李月如,她找一個專業的狀師,在用心殺人和不對殺人之間,能夠做的文章就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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