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鳥的傳說之一宿命

31 再審[第1頁/共6頁]

刺史一拍驚堂木,嗬叱:“大膽!那個吼怒公堂?”

許景天道:“有一次他娘子帶來的阿草與村裡婦人起牴觸,打了本家的姑姑,謾罵長輩婦人,鬨到草民這裡來。草民找盛業侄子前來問他,你究竟如何籌算?這個婦人和孩子給你惹了的費事不止一次,今後也還會有更多的費事,你到底想如何?是不是休了這婦人再討一個?這婦人倒也罷了,她帶來的孩子確有些精怪。”

母親哭道:“大人,民婦冤枉!”

母親聽聞此言,脊背挺了一挺,明顯被這話驚呆了。那次我跟土魚媳婦和阿杏起牴觸,導致我單獨跑上山差點被狼吃掉,她則被叫到大宅,被許夫人教誨一番,想不到背後的本相倒是如許的――許家當時就有休棄她,擯除她們母女的意義。而許景天在體味了許盛業的態度以後,在公收場合卻表示得那麼通情達理,公道賢明,保護了她們母女。

刺史大人天然能辯白人的三五九等。他也非常客氣地問:“許景天,你是許氏族長?死者許盛業是你甚麼人?”

“是民婦在何家村時熟諳的收藥販子,名字――”母親頓住。扯謊需求天稟,編到此處,她實在編不下去了。總不能隨便說一個收藥人的名字,讓他今後惹上無妄之災吧!

張大娘在阿牛的攙扶下走出公堂的時候,腳一軟,暈倒在奪目標陽光下。

“民婦與人有私,數次私奔被丈夫追回。要想與情郎長相廝守,無法隻能殺之。”

“你那情郎和女兒呢?”

“因奸行刺親夫,該當何罪?”我一動不動地跪在蒲團上,手持木錘問道。

“我女從鎮上返來,累極而睡,並不知情。過後我們喚醒女兒,隻說這是遠房親戚,接我們去走親戚,一同出門逃脫。”

一桶涼水潑疇昔,母親幽幽醒來,氣味微小。

母親病情與傷勢日漸好轉以後,州衙再次提審鞠問。母親作為重囚動員手銬腳鐐跪在一邊,對官府控告的殺人招認不諱。她一口咬定被丈夫吵架欺辱不過,激憤中將之殺死。

書記將供詞讀出,讓母親畫押。看著那鮮紅的印泥,母親抬起顫抖的手――一個印記摁下去,她便成為D婦,惡婦,為了Q欲私慾,背信棄義,裡應外同行刺親夫,千刀萬剮不敷布衣憤。

許盛家叩首道:“草民不知,不敢妄言,此中必有隱情,望彼蒼大老爺明察!”

“退堂!”

田氏跪在堂前緩緩道來:“民婦十七歲嫁入許家,小叔才十二歲。民婦哺育小叔,視若親生兄弟。小叔固然有些惡劣,但是心腸仁慈。當日全族高低,莫有不勸他休要結這門親的,但是他不聽人言,一意孤行,娶了個蛇蠍之心的婦人,招此大貨,丟了性命,還望彼蒼大老爺給草民佳耦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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