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春華

第四章 爭奪[第1頁/共2頁]

再看他手裡的那把利劍,此時劍已出鞘,應當是剛纔一開端爭奪物質時撥出來威脅人了,劍身寒芒四射直逼民氣,讓人光是看著就不寒而栗,一看就曉得他們不是甚麼好惹之人。

第三群人則是和林千凡張小紅兩人的父親一樣,是在船上事情的船工們,三個男人和一個婦女。

這話一出,坐船的那六個男人相互望瞭望,最後應當是那群人的頭領,劉強嗤笑了一聲,回道:“就算你們是尚書府的人又如何?這裡一不是都城,二也冇船歸去,要吃冇吃的,要喝冇喝的,我們能在這裡能活多久都不曉得呢。你們大人再疼你們的蜜斯又如何?能讓她在這個島上活下去嗎?能讓你們也活下去嗎?”

最後一群是船客,六個大男人,看他們的神情行動,林千凡一看就曉得,這些人並非甚麼仁慈之輩。

那些人見他持有兵器,又是個待衛,那一身的威壓之氣把他們壓的透不過氣來,曉得不是他們淺顯人能招惹的,也就眼睜睜的看著他把東西挑走都無人敢上前去爭搶。

今後如果對上他們,也有的周旋了。

第二群,是一個婆子、丫環,另有一名十一二歲大的令媛蜜斯。

隻要保管好,今後說不定能找回本身的親人。

以是,剛纔看到有那些人把統統箱子抬登陸以後,發明有本身的東西,他一開端就撥出利劍來對著那些人,然後理所當然的搶回了屬於本身的東西。

實在,她和張小紅實在能夠算是第五群人了,隻是她們都是小孩,那些人都當她們不存在,直接疏忽了。

第一群人冇人敢惹,那辯論的天然是前麵的三群人了,男強女弱,搶的最多物質的是那六個大男人,他們搶了三個箱子。其次是做船工的那群人,如何說他們年紀大,又長年勞作,身強力壯的,三人一起搶得了最後一個箱子。

林千凡內心想著,同時伸手摸了摸藏在她懷裡那件物什,這是原主父親一年前送給原主生日的禮品。一把匕首,並著一起的另有一塊和她手巴掌大小,彷彿是證明她身份的玉佩。

林千凡從他們搶東西的行動中,看出他們彷彿另有幾個練家子,並且功力不淺,就不曉得他們跟阿誰侍衛比,誰高誰低了。

“你們曉得我們是誰嗎?我們但是都城尚書府李大人的人,我們蜜斯是李大人最心疼的二蜜斯。你們搶的那些箱子都是我們蜜斯的,你們敢跟我們的搶東西,等回到了陸地,我就稟告我們老爺,請他來治你們的罪,把你們一個個都抓進牢裡去,把你們關上十年八年的,一輩子都不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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