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姐妹花繼父被殺案 (5)[第2頁/共4頁]
被派去搜尋李美宿舍的一名刑警急吼吼地趕返來,一見到吳錯就舉動手中證物袋道:“找到關頭證據了,能夠科罪了!”
“大抵是我6歲那年吧,我爸因為工傷死了,我媽帶著我和我妹再醮給了李炳雄。阿誰年代,30歲還冇娶媳婦的李炳雄已經是個老光棍了,我媽大抵是感覺他誠懇吧。
他既要麵子又故意計,我和mm的身上、背上、大腿上滿是傷,被衣服一擋卻一點兒都看不出來。家裡做一頓肉,他給我倆碗裡一人放兩塊,讓我們端著碗出去蹲在樓門口吃,恨不得全天下都曉得他給我們吃了一點肉,統統人都覺得他是個大好人。
我在家躺了整整三天,我不記得三天裡又被他踐踏了多少次。我想死,可我死了我妹怕是也活不成了,想到我妹,我就決定出去打工贏利,供我妹上學,讓她分開這個蛇窩子。
李美安靜的報告和李麗叫著姐姐的嚎啕大哭刺激著每個刑警的心,吳錯想對李美說幾句安撫的話,卻又無從提及。他俄然想起警校的傳授曾說過:乾這行,最難的不是與凶暴的犯法分子鬥爭,而是見地了人道之惡後,仍然信賴誇姣,併爲了保衛誇姣而奮戰。
“警官,我妹已經把題目交代清楚了,我們能走了嗎?”
我年紀小,對當時的很多事都冇有印象了,隻記得不久今後我媽就病倒了,斷斷續續地病了1年多,傳聞是得了癌,李炳雄也冇如何帶她去過病院,隻是在野抱病。我媽越來越瘦,最後隻剩下了皮包骨,冇熬多久就歸天了。
李美的目光涓滴不讓步,“我的衣服,我想扔就扔,想燒就燒,憑甚麼讓你們找到!”
“這是從你宿舍門口的渣滓桶裡找出來的,上麵是李炳雄的血,對嗎?”
“李美全數交代了,犯法伎倆和你的推論幾近一模一樣。”
“李美的宿舍呢?派人去搜尋了嗎?”
“我此人哭點低,受不了悲劇,等會兒我哭起來場麵就難堪了。”閆儒玉答覆得一本端莊。
“另有一些細節需求跟你覈實,請你共同。”
“是我殺的,阿誰混蛋早就該死了!我這輩子已經被他毀了,可我妹才13歲,她不能毀在阿誰混蛋手裡!以是我就殺了他!隻要殺了他才氣逃出魔爪!”
“不成能!”
……
“至於你的殺人動機,我想它能申明統統。”
這幾年,我已經不記得懷過多少次孕又墮過多少次胎,歸正我已經廢了,無所謂了。但是三天前,就在三天前,他竟然把手伸向了我妹,我毫不能諒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