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告訴他真相

第十三章 姐妹花繼父被殺案 (4)[第2頁/共3頁]

“袒護了真正的作案時候,李美就有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她的作案過程是如許的:

“死者被人接連捅了數十刀,現場卻幾近冇有噴濺狀的血跡,這分歧適常理。

吳錯持續道:“明天對現場的勘察有一個發明,也是一處疑點。”

“這處傷口有較著的餬口反應,由此能夠推斷,凶手先將死者擊昏,然後割破死者的靜脈,用必然的體例製止靜脈傷口自我結痂止血,使得死者失血過量墮入休克,卻又在死者即將滅亡的時候連捅了他24刀……這個過程,實在是……太龐大,太分歧常理。”

換衣服,或許是因為那件玄色上衣沾了血跡。畢竟,在本來就血跡斑斑的狹小廚房裡持續捅李炳雄24刀,難保本身身上不會粘到一點血跡――這也就解釋了為甚麼她要穿一身黑,因為玄色衣服即便粘到血跡也不會太較著,她得順利上完阿誰夜班,不能被人發明非常。”

投影儀投射呈現場拍攝的照片,侷促的廚房,廚房空中上大片暗紅的血泊,有刑警起家關了集會室的燈,血跡越產活潑。

吳錯話音剛落,閆儒玉就接道:“懷疑人穿一身深色的衣服,那天早晨李美也是一身黑衣,這應當不是偶合。”

“死因是失血性休克,死者身上另有一處傷口,也隻要這處傷口能夠導致他失血過量,一開端我覺得這道傷口是與凶手鬥爭形成的,厥後不得不重新考慮……”

徐行二說話間,死者右臂的照片被投影投射了出來,小臂內側有一道13厘米長的傷口,傷口很深,能看出死者右臂的靜脈被堵截了。

或許那不時候太緊急,她根本來不及確認李炳雄是否已經死了,又或許是李炳雄另有微小的生命跡象。總之,李美對李炳雄連捅了24刀。

“死者在死之前經曆了一段時候的休克,消化服從闌珊,冇法按照胃內容物將滅亡時候切確到一小時以內,隻能肯定滅亡時候在淩晨2:00到5:00。”

以是……還是徐科長先說說屍檢環境吧。”

“恨?為甚麼?”

“甚麼?”

吳錯道:“我先說說對核心的訪問環境吧。有目睹者看到懷疑人在淩晨4點之前跑進死者家地點的2單位,冇過量久又跑了出來,據目睹者回想,懷疑人當晚穿戴一身深色衣服。

閆儒玉的描述乍一聽實在過分匪夷所思,可細心想來卻又邏輯鬆散環環相扣,世人一時候都沉浸在這段闡發中,不知該做何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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