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早知道寫歌這麼賺錢,我還寫什麼小說啊?[第2頁/共3頁]
好叭,江萊承認,她被驚到了,乃至思疑本身是不是聽錯了。
對於白曉帆的心機落差,江萊隻想說一個字——該死,不過固然仇敵的仇敵就是朋友,自從程瑄呈現在八班以後,江萊對白曉帆的敵意就消逝了,倒是很有同是天涯淪落人的認同感。
程瑄一行人看著阿誰高瘦的背影在落日中漸行漸遠,一時候一個古怪的動機冒了出來,彷彿這丫頭也挺敬愛的嘛。
本來白曉帆在班裡的理科成績絕對是數一數二的,再加上長得另有點小帥,天然遭到了很多小女人的喜愛,當然如許的喜愛僅僅是好感罷了。
反倒是程瑄這貨組了個破樂隊,泡她的妞不說,還是唱著她的歌泡的,這就不能忍了。
“十萬就十萬!”魯鴻博咬著牙擁戴,看神采一點都不似作假。
之前白曉帆可冇這個閒工夫到江萊麵前說三道四的,身邊總有小女人圍著。
至於啟事嘛。
至於杜明說要費錢買她的歌,江萊是嗤之以鼻的,她現在但是小富婆一枚,杜明幾小我就算是家裡有錢又如何樣?千八百的在她這,連零費錢都算不上。
很耳熟,對吧?
薑妍盯著她看了好久,憋出一句話:“這裡的口水擦一下。”
“十萬。”程瑄開口了。
“早曉得寫歌這麼贏利,我還寫甚麼小說?”
要曉得這但是十萬,就算他們四小我均派,那也是2萬多RMB啊,這筆錢在江萊拿到稿費之前,對於她們一家來講絕對是一筆天文數字。
隻是江萊和白曉帆內心都清楚,像程瑄如許學習好又不拆台的傢夥但是教員眼裡的寶,在班級裡跟同窗的乾係又處的不錯,要想整他實在是太難了,也隻能眼不見心不煩了。
江萊竟然完整冇有從他們臉上看出那種哀思欲絕的神采,好叭!她必須承認,她還是藐視了這幫公子哥的財力。
而江萊自從前次事件以後就被製止再提唱歌之類甚麼的。
一首好歌對於專業歌手來講都是可與而不成求的,更何況是他們如許的高中生樂隊?
恰好很多事情是事與願違的,很快程瑄的樂隊以一首膾炙人丁的情歌在市一中颳起了一陣風暴,乃至在周邊的二中、嘗試中學都收成了大量粉絲。
在這個顏值就是統統的年代,帥、標緻,就代表了公理,冇錯,就是公理,很不巧江萊跟程瑄的顏值比起來………..
最關頭的是,他們還未經答應就擅自唱了人家的歌,如果隻是隨便唱唱也就算了,不利催的是他們排練的時候被某個小迷妹拍成了視頻發在了校園網上,一下子就傳開了,等他們曉得的時候已經為時已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