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臉人生

第十七章 失蹤的張經理(三)[第2頁/共3頁]

換個更大膽的假定,如果張經理就是在這個時候段被人殛斃,不管行凶人是蓄謀已久還是臨時起心,結束一小我生命的時長足矣,犯法人操縱這段時候殺人,並運屍,可謂神不知鬼不覺。

關於張經理的失落,在兩人看來,最壞的與最靠近實際環境的就是他已經遇害,並且能夠鑒定為他殺。如果是他殺,他冇有需求在寶麗晶暗藏這麼長時候,並且他已經把握了獵狗必然的犯法證據,在冇有任何成果的環境下,他為甚麼要挑選他殺,他應當比普通人有更強的求生慾望,生另有轉機,另有為mm親手報仇的能夠,死等的或許隻剩下運氣,能被髮明能夠還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如果不被髮明,即便死人在能說話,又有何用,你身上所拜托的彆人的恩仇遲早還是會帶進土裡,他殺與他來講,該是一件不成能產生的事。如果他隻是想躲起來,錢從哪來,銀行卡冇有任何買賣記錄,這麼長時候,他如何吃、如何住,更何況都會的交通體係又不是安排,寶麗晶冇有他的走出記錄,莫非其他處所就拍不到了嗎?一小我如何能這麼熟諳這座都會的全數攝像頭,做到全數躲開,這不成能。

簡夢瑤:“誰?”

阿瑟・柯南・道爾曾說過,非論多麼天衣無縫的犯法,隻如果人做的,就冇有解不開的事理。蔣涵哲很喜好這句話,也一樣堅信這句話。隻是麵對不見的張經理,他想竄改一下:非論你藏到天涯天涯,隻要你在,就有線索,哪怕你去月球,隻要我想,我必然千方百計找到你。

“你感覺第一案發明場就是寶麗晶?”

“剛纔的假定是基於張經理是在寶麗晶被害而假想的,但過程當中並不明智,反而讓我感覺更易透露。假定將屍身放在後備箱中,一向比及幾個小時候,如許做,換做是我做不到,讓我白日去拋屍,我更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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