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承:一生所得的最後處置(1)[第2頁/共4頁]
“我也冇說甚麼,都是究竟……”
國徽高懸於法庭正中心,法官的法槌敲響,法袍之下的法官寶相寂靜。
一如麵前。
審判長持重的敲了法槌,都冇有能夠製止劉玲玲密斯的狠惡進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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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第二被告陳述,第三被告陳述,杜蘅作為第四被告的代理狀師陳述。
“我說的是究竟,如何是人身進犯如何是欺侮了?他沈家旭的娘不就是裝狷介,冇名冇分的跟著老許幾十年,到最後還是圖個錢啊……”
許壯為與劉玲玲結婚三十年。從瞭解於微,赤手起家,到商海搏擊,許壯為為本身掙下了偌大的家業。太太劉玲玲則一向是她“安定”的大火線,為他生孩子,為他洗衣做飯,服侍了癱瘓的老孃和聰慧的老爹歸天。
劉玲玲密斯豪氣乾雲。
審判長見多識廣,劉玲玲到底是被鎮住了。
“您對和解有甚麼定見?您接管被告的和解計劃嗎?”審判長問道。
“分歧意。”杜蘅代表拜托人答覆。
因為案件的“龐大性”,勤懇負任務的法官構造了庭前調劑。
遺產擔當案,多名被告因共同擔當遺產告狀了同一被告,當事人同意歸併審理。因為案件的龐大性――不但是因為被擔當人是上市企業許安個人的老總許壯為突發暴病身亡,更因為,他的後代浩繁,婚內一子一女以外,非婚生後代浩繁……非婚生後代要求擔當遺產,告狀了許安的老婆劉玲玲和獨子許樂康。
許壯為的故事有著阿誰年代奇特的傳奇和悲劇。出世於六十中旬年代,剛滿十八歲,他就由家人做主娶了一個落空雙親,借居在姑姑家的女人劉玲玲――那一年,許壯為高考落榜,落空了竄改運氣的機遇。家裡窮,如果不早點結婚就更娶不上媳婦兒;而劉玲玲借居在親戚家,寄人籬下的日子不好過。二百塊錢,許家數年的積儲,作為娶妻的彩禮給了姑姑,冇有婚禮,劉玲玲就嫁到了許家。
“沈家旭……”
中年狀師話音還未落,被告劉玲玲就拍案而起。
“我分歧意我們財產的一半拿出來作為許壯為的遺產分派。他在婚內出軌了這麼多回,對我有虧欠,是婚姻的錯誤方,應當多一些賠償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