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喝咖啡和吃豬肉燉粉條,焚琴煮鶴[第3頁/共6頁]
接連兩次感喟,卻把文大蜜斯嚇到了,猛地將麵前的餐盤一推,而後對文茵叫道:“小茵,不要吃了!”
二蜜斯活力道:“王先生既然自誇絕世妙手,又何必非要去用彆人的性命調換款項?”
兩人趕緊又用餐巾擦拭,文大蜜斯臉頰緋紅,暗自怒罵:“粗坯!”,文二蜜斯卻凝睇我半晌,放下刀叉,問道:“王先生,你在成為雇傭兵前,是做甚麼的呢?”
一塊普淺顯通的五花肉,在入鍋前便顛末多次醃製加工,除了儉樸濃烈的肉香,更有陣陣暗香滋味,去了口中的油膩,卻留下鮮美的餘韻。
但我就是喜好。
這類事,渡鴉真的做得出來,倒不是我恐嚇他們。主腦坦尼斯狡計無窮,共同千麪人,就算真的在我眼皮底下把地雷掉了包,我也不會感到不測。我守在家裡,總不成能不時候刻把感知分散到全部浮空平台,被人家在修建外做些手腳,很普通的事。
不然還能如何?學淺顯人那樣,洋裝筆挺地走出校園,展轉於各個公司的人才雇用處,而後定時支付微薄的薪金,接受方方麵麵的嚴峻壓力,將人生最貴重的韶華進獻給頭頂上的大本錢家們?
還行,不是warpig。
“好,既然王先生這麼說了……洛克,待會兒帶上你的人,將這些圈套地雷都拆卸了吧。”
大蜜斯最值得人賞識的就是這一點:知錯能改,不知錯也能改。見她眼裡清楚另有不平,這號令還是還是發了出去。
成果這禿頂想了半天,問出個極其欠抽的題目。
不管如何,大難臨頭的時候,倒要看看是誰求誰。貴族的矜持風采,隻要在戰役期間纔有效。
“哼!”
大學畢業後,風吟去了天京市公安局,我在母星流浪一年,接著又去新界一年,期間風餐露宿,各地野果山泉都吃過喝過,卻再也冇有嘗過中原家常菜的滋味了。
“……”文大蜜斯的湯又噴了。
“我說是就是!……也虧你們想得出來,在自家院子裡埋地雷,還自發得全麵,如果敵手真隻是些雞鳴狗盜之輩也就罷了……嘿嘿,等哪天你們不留意踩上親手埋下的地雷,再發明那火力暴增十倍不止的時候,可彆說我冇提示過你們。”
“我喜好,你管得著麼!?”
我倒是想作兩天國度主席的,可惜反對呼聲比較大。
此時遠處阿誰禿頂洛克正帶著一隊小弟在彆墅外巡查,見我這壓路機在草坪上殘虐,趕快過來勸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