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粗獷的——排骨![第1頁/共3頁]
如果像之前那樣放在放上麵,隻是幾片罷了,那倒無所謂,這個得加上配菜一起燉的,還是先煮一遍。
咳咳。
燒烤不燒烤就不關本身事兒了。
算算新奇排骨17一斤,一扇排骨少則五六斤,多則十來斤都有,這光是本錢都不止二百塊錢。
拿上熟油,刷子輕巧在高低兩麵刷一層油,濺落到炭火上的油脂,一刹時讓火焰高了幾公分。
最後將沖刷過後的排骨放上去,很快就有滋滋滋冒油的聲音傳來——
剛纔歇息的時候在APP翻了一下,找到了這隻狗獾的名字,和本身親和度7%,名字叫做獾哥。
這幾天估計他不會再過來,畢竟能吃的菜昨早晨已經謔謔完了,比及下次種菜時候,林琛考慮和他籌議籌議。
歸正隻要有吃的就行——
趁著這時候,林琛來處理阿誰方纔搬出來的一大扇排骨。
真不曉得林爺爺辦事兒,還能這麼粗暴。
摳腦袋想想當中,林琛從屋前麵撿了一張鐵網過來,但感受彷彿有點兒太軟,順手穿出來幾根粗鐵絲,大抵率能夠接受得起那扇排骨的重量。
“Yes!”
記得之前有同窗帶來過罈子肉,第一次吃的時候驚為天人。
要不說是燒烤為王呢?
但說實話,最後香蔥一撒,孜然一放,乾辣椒麪細細撒一層,這味道那是真和內裡燒烤有得一拚!
一眾傢夥大大小小,全都歡暢起來。
最後一遍油刷上,直接拿片刀挨著一根一根排骨剃開,內裡的肉已經熟了,隻需求再烤乾點兒水分,估摸著能更香。
彷彿是因為明天的晚餐有了下落,林琛感受本身乾起活來也是有勁兒很多。
起鍋燒油,平常需求考慮照顧他們的口味,這醃篤鮮本身就是清湯,那倒是直接免了。
香還是真得香。
中間大黃二黃彷彿也冇想到,選了個最大的,成果選了個最辣的。
要說這整根排骨都到手了,必定是不成能用筷子的。
額——
也太奇特了吧!
比及本身那一批不曉得活冇活的種子抽芽,還不曉得甚麼時候去了。
裹好一捆一捆的竹子回家,這竹子還需求晾一下水分,比及傍晚風涼點兒時候,本身再去給挨著插上,但願能夠反對一下獾哥進步的腳步。
到時候再說吧。
二百塊錢肯給你烤,都算燒高香。
公然是吃人嘴硬,還冇見過麵這親和度就高的一逼。
所幸是有個大托盤,不然的話還真不曉得應當拿甚麼裝這玩意兒。
也忒費事了。
猜想有能夠是誰送的。
本來估計要一整天賦氣搞完的事兒,還真就隻花了大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