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龍象

第三十四章 二人的第二次相遇[第2頁/共4頁]

何醒歌細心的打量著李默蘭,彷彿想要將他看破。

“固然你說的有事理,但是懲戒也好,罪惡也好,這都是要建立在他們本身有極大罪孽的前提下的。他們傷人但冇有殺人,天然不該該得極刑。”

李默蘭說道:“我冇有興趣曉得你們是誰,也不想和你們多費口舌,之以是追殺而來,就是要殺你們。不管你們是否該死,我都要讓世人曉得,淩辱淺顯人,是需求支出代價的。”

如果細心觀賞,會發明他這個姿式和先前在來福堆棧外院,何醒歌起手撼九霄的時候所做的站姿大略不異,但是因為少年手頂用的是木劍,並且這五人委實冇來得及看清何醒歌的行動,以是他們並冇有第一時候反應過來。

“這就是我的事理。”李默蘭無所謂道:“你應當曉得就算現在不管如何匡扶公理,倡導眾生劃一……修道者與凡人都有本質上的不同,一個是壽命,一個是力量,隻要這類不同存在,生命就不成能劃一,任何心中有邪唸的修道者,都會給凡人帶來龐大的災害。”

“好久不見……何醒歌。”

“你這是正理。”何醒歌點頭感喟道。

簡樸來講,在李默蘭手中的浩然刀已經成為了一種近似簡化版本的浩然劍,比起何醒歌那有浩然之氣相隨的一刀,在境地上差了很多,這也是讓他有些不對勁的處所。

他的神采從匪夷所思刹時變成一片煞白。

但是浩然之氣隻要真君子纔有必然概率加身,李默蘭自以為不是君子人物,對這浩然之氣天然也毫無期望,隻是但願這浩然刀不會比本來差異太大便可,畢竟即便冇有浩然之氣與婚配的刀意,這浩然刀道仍然是相稱強大的武學。

那些熾烈的劍氣肆意縱橫,伴隨那一劍而出。

“那我會禁止你的。”

“你要殺我們?”坐在路邊的此中一個白衣人一臉好笑的說道,隨後又問道:“小孩,你可曉得我們是誰?”

順著野竹林中間的官道往回走,大抵是兩三裡路,也就十來分鐘的步行時候,按理來講二人久彆再見,起碼應當興高采烈把酒言歡,但是實際上因為這個相逢冇有恰到好處,使得扳談的二人並冇有體味到那種感受。

在內院尋了一個僻靜角落,李默蘭坐在酒桌邊上,淺笑調侃道:“何仙師,你的豪傑救美彷彿博得了美人的好感呢,那位老闆娘長的也不錯,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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