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這好像是北宋

第十四章 曹妮兒要識字[第1頁/共3頁]

曹妮兒筷子往桌上一放,噘著嘴不說話了。

“你另有脾氣了是吧,肉都不吃了?女人家家的識甚麼字,又考不了狀元,還敢跟你爹摔筷子了,不吃拉倒,省了,今後你也彆吃了。”

出門獻了一圈寶,回屋後孫悅用麻布謹慎翼翼地將扳指擦的鋥亮,這東西不管如何都是要當作傳家寶代代傳下去的,可不能生鏽了。

孫悅道:“這句是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幸虧當時冇燒全,還留下來一本來,被一個叫做徐福的方士給帶到東洋去了,亂論就在東洋傳了下來,一千多年了,他們現在還全民學習亂論呢,估計還得再學一千多年,這都成他們國度文明瞭,我爹小時候家道還冇有中落那會還去過他們的東-京,專門去翻過這本書呢。不過我爹也冇看全,他嫌東-京太熱了。”

“你要有那工夫不如練練女紅,就你那針線活做的,今後誰能要你。”

說著,她還湊了過來,看著孫悅寫的滿滿鐺鐺的紙,問道:“你這寫的是個啥?”

“噗呲,你瞎扯的吧,我一個坊間粗婦也知,這論語是賢人之言,哪會記錄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呸!不端莊,哪來的甚麼亂論,聽都冇傳聞過。”

“冇事,先識字,識字總不費錢呀,再說咱的買賣今後必然會越做越大,賺越來越多的錢的。”

孫悅趕緊把人攔住,笑著道:“對不住對不住,說相聲的,就喜好瞎逗,你如果感興趣,冇事你就過來看,我先教你識字。”

這是孫悅穿超出來以後第一次感遭到讀書有效,美滴很,之前愁悶慚愧的表情也好了很多,練字愈發當真了起來。

“女人如何了,讀書識字是為了明理,又不但是因為考狀元,腹有詩書氣自華,你有了學問,人天然會變得有氣質,哪怕是嫁人咱也能嫁個好人家不是。”

曹妮兒想了想道:“那行,我先給你洗鼻褌去,洗完你再教我。”

曹軍一聽頭搖的跟撥浪鼓似的,果斷隧道:“俺不學,俺今後要從戎,不要當酸墨客。”

老曹趕緊道:“娘~您就彆跟著添亂了,大女人識字,聽著都新奇,咱這剛吃上肉,就想太蜜斯日子了?”

…………

“這句是朝聞道,夕死可矣。意義是說早上來個羽士,早晨死了都不怕,這申明孔子他白叟家書奉玄門,堅信羽士能讓人起死複生。”

孫春明聽了後哈哈大笑,道:“該死啊你,如許,明天我去說說,看能不能成。”

“謝啥,你這衣服我收了,這鼻褌你也不曉得洗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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