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她有必要爭嗎[第2頁/共2頁]
葉莎:“這是我們本身家的事情,與彆人無關!”
記者:“而葉雯說她也有父親親手謄寫的遺言。”
記者:“言之差矣!你不是淺顯人,你是董事長,你給了他30%的股分,他便能夠成為個人的董事,能夠參政了!”
記者:“好,這個題目先放下,那麼,我再問個題目,葉雯的股分你們如何措置的?據我們所知,她有個人30%的股分,前任董事長有55%,你隻要5%,那麼就算前任董事長的55%都給了你,你也隻要60%的股分,現現在你給了你的未婚夫30%,那麼,你隻剩下了30%,如許的持股分額,你如何能夠坐在董事長的位置上?”
葉莎臉上現出不悅,“可父親是信賴我的,我有父親的臨終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