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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點了點頭,“是的叔叔,我叫張凡。”
“這是條約,你看看,冇甚麼題目就簽了吧。”
“老李,你到底要不啦?我還三張牌了。”
畢竟我們過得是分歧的餬口,我不想再住在那邊了,因而我向程雲姍問了她原房東的電話。
“雜誌社。”
“是的,鄰居們都搬走了,我就出錢把整棟樓買下來了,專門用於出租的。”
“感謝叔叔!”
我疇昔打號召:“你們好,叨教哪位是安叔叔?”
“有冇有一個叫吳良的?”
“啊?為甚麼?”
老安家的屋子挺大的,六層的樓,每層都是一百多平的。
程雲姍口中的“安叔叔”50多歲的模樣,胖胖的,髯毛颳得乾清乾淨,在他們阿誰小區開了一間便當店,看起來買賣還不錯。
固然奇葩,但如許也好,我就簽了字。
安叔叔抬了昂首,問我:“你是小張吧?”
“好的,感謝你!”
“好吧,那我就住下了,有甚麼安排您固然吱聲。”
“冇甚麼事我下去了,有甚麼需求固然開口!”
“不玩了,比及花兒都謝了!”
“那真是太感謝您了,對了,安叔叔,便利不便利奉告我這一層都如何用?住的都是甚麼人嗎?有冇有餬口不規律和乾係來路不正的人?”
“那好吧,感謝你了!”
“房租跟你講到了吧?”
“呃――安叔叔,我不是作家,隻是做校訂事情的臨時工。”
來到SH的三個多月裡,我像是融入了這裡的餬口,每月發薪的時候去個好一點的餐廳犒勞一下本身,其他時候根基就是保持在每天30元餬口費的標準,拋去住賓館的錢和普通的餬口開支,所剩無幾,幸虧張帆在病院交了充足的押金,換藥醫治的錢不消我出。
因為大夫的嚴辭警告,我不能去做體力活,就隻幸虧一家雜誌社乾起了校訂的事情,固然隻要兩千的月薪,但保持根基的餬口還是充足的。
“老安呢,彆急走啊,玩兒完這一把啊!”
“您放心,我必然重視的!”
“你們熟諳的?”
“能夠啊,不過你隻能用本身的爐灶啊,一個灶一塊表,燃氣自付的!可要主張用火,彆把我屋子點了。”
“給了半年的房租?那從甚麼時候開端算的?”
我接過安叔叔給我的條約,上麵寫滿了租房的權力任務、房錢、重視事項等,最奇葩的一條就是每週末必須插手全部樓層的衛生打掃活動。如果不插手勞動,就要每週交一百塊用於保潔。